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免去韩臻先生、武春霖先生副总经理职务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免去韩臻先生、武春霖先生副总经理职务。
独立董事:石桂峰、孙剑非、陶海荣
2021 年 10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