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62 证券简称:兄弟科技 公告编号:2012-011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的基本情况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拟向包括上海六禾芳甸投资
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六禾芳甸”或“认购人”)、苏州鑫德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鑫德诚”或“认购人”)等2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2012年3月16日,公司与六和芳甸、苏州鑫德诚分别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
1、认购股份
A、六禾芳甸愿意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总额的 63%,实际认购股份
数量=实际募集资金总额÷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63%。
B、苏州鑫德诚愿意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总额的 37%,实际认购股
份数量=实际募集资金总额÷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37%。
2、认购股份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价格为 25 元/股, 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均价(25.77 元/股)的 90%,即 23.19
元/股。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
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发行人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前述发行价格将相
应作除权除息处理。
3、认购方式及支付方式
认购方式:现金认购。
支付方式:认购人在发行人发出缴款通知函后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认购资金划入主承
销商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验资完毕后,扣除相关费用再划入发行人募集资金专项存
储账户。
4、认购股份的限售期
A、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自股权登记完成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B、前款限售期满后,认购股份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5、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除非双方另行同意明示放弃并为所适用的法律法规所允许,本协议的生效以下列全部条
件的满足为前提:
A、认购人合伙人会议批准认购人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B、发行人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均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及认购人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份事宜;
C、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及认购人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事宜获中国证监
会核准。
上述最后一个条件的满足日为合同生效日。
6、违约责任
A、任何一方对因其违反本合同或其项下任何陈述与保证而使对方承担或遭受的任何损
失、索赔及费用,应向对方进行足额赔偿。
B、认购人延迟支付认购资金的,每延迟一日,向发行人支付认购资金总额万分之五的违
约金,并赔偿给发行人造成的损失。
C、除本合同约定外,认购人无法定事由终止或解除本合同,或拒绝在合同生效后按本合
同约定支付认购资金的,应赔偿给发行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与六禾芳甸、苏州鑫德诚分别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
特此公告。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