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60 证券简称:通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1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修改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未发生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 年 5 月 30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 年 5 月 30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5 月 3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5 月 3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3)会议召开地点:董事会办公室;
(4)股权登记日:2023 年 5 月 25 日(星期四);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马红菊女士;
(6)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本次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8 人,代表股份 100,190,535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9.051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99,188,9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860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9 人,代表股份 1,001,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05%。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41 人,代表股份 3,111,4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916%。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无法到会的股东、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视频方式参会,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邓鸿成律师、黄辽希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此次通过视频方式参会或列席会议的前述人员视为参加现场会议。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各项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338,9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500%;反对
85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85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59,84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6301%;反对
851,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7.369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需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338,9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500%;反对
85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85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59,84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6301%;反对
851,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7.369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0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338,9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500%;反对
85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85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59,84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6301%;反对
851,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7.369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338,9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500%;反对
85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85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59,84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6301%;反对
851,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7.369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04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338,9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500%;反对
85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85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59,84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6301%;反对
851,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7.369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05 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338,9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500%;反对
85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85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59,84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6301%;反对
851,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7.369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06 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338,9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500%;反对
85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85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59,84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6301%;反对
851,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7.369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07 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338,9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500%;反对
85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85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59,84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6301%;反对
851,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7.369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08 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338,9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500%;反对
85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85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59,84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6301%;反对
851,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7.369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09 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338,9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500%;反对
85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85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59,84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6301%;反对
851,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7.369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10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338,9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500%;反对
85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85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59,84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6301%;反对
851,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7.369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338,9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500%;反对
85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85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59,84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6301%;反对
851,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7.369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