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省江都市龙川路亚威工业园)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摘要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
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
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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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前总股本 6,600 万股,本次拟发行 2,2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发行后总股本为 8,800 万股。上述 8,800 万股全部为流通股。
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吉素琴、冷志斌、闻庆云、王宏祥、周家智、杨
林、施金霞、王守元、王峻等 9 人以及法人股东亚威科技承诺:于股份公司股票
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股份公司的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
发行人的其他 19 名自然人股东承诺:于股份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的股份。
发行人的法人股东高鼎创投、扬州创投、江都科创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
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二、根据发行人 200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新股发
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公司本次股票发行日前滚存的可供股东分配的
利润由新老股东依其所持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三、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苏国资复【2010】104 号
文件批复,发行人本次发行后,扬州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将持有的 44 万股(按
本次发行上限 2,200 万股计算),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江苏高鼎创
业投资有限公司为混合所有制性质,其国有出资人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以 88 万股、扬州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 86 万股分别乘以首次发行价计算的金额,
用以后年度的分红上缴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若发行人实际发行 A 股数量低于本次发行的上限 2,200 万股,则国有出资人
转持股份或上缴分红金额按实际发行数量调整。
四、报告期内,发行人的非经常性损益占当期净利润的比例较高。2008年、
2009年和2010年,发行人的非经常性损益分别为585.25万元、913.15万元和
1,662.69万元,扣除所得税因素后的非经常性损益净影响数分别占当期净利润的
14.75%、19.81%及18.88%。非经常性损益中比重较大的是政府补助和增值税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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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发行人政府补助金额较大,主要是公司承担的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精
密高效金属板材加工技术及成套系统” 于2010年1月已经江苏省科学技术厅验
收,项目拨款1,050万元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数控机床是装备制造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提高我国数控机床技术的自主创
新能力,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及科技重大专项等产业鼓励政策,各级
政府为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提供了较多的财政补贴。发行人作为国内数控金属成形
机床行业的领先企业,有望获得国家产业政策的长期支持;同时,通过有效的经
营管理措施,发行人将不断提高市场份额,扩大产品销售,逐渐降低非经常性损
益的比例。尽管如此,如果未来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发生变化,公司业绩将会受
到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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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 元
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2200 万股、25%
通过向询价对象初步询价,由发行人和主承
发行价格
销商确定发行价格
发行市盈率 57.14 倍(摊薄后),43.01 倍(摊薄前)
3.54 元(以 201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合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除以本次
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12.66 元
发行后市净率 3.16 倍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
发行方式
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对象 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
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发行人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吉素琴、冷志
斌、闻庆云、王宏祥、周家智、杨林、施金
霞、王守元、王峻等 9 人以及法人股东亚威
科技承诺:于股份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
本次发行股份的流通限制和锁定
人管理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的股份,
安排
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
份。
发行人的其他 19 名自然人股东承诺:于股
份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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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的股份。
发行人的法人股东高鼎创投、扬州创投、江
都科创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88,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约为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和净额
83,115 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约 4,88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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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注册中、英文名称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YAWEI MACHINE TOOL CO.,LTD
注册资本 人民币 6,6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吉素琴
成立日期 2000 年 2 月 12 日
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08 年 2 月 22 日
的日期
住所及其邮政编码 江都市龙川路亚威工业园(225200)
电话、传真号码 0514-86880522、0514-86880505
互联网网址 www.yawei.cc
电子信箱 IR@yawei.cc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的设立方式
发行人的前身为2000年2月12日成立的江苏亚威机床有限公司。2008年1月19
日,江苏亚威机床有限公司股东会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