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59 证券简称: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1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8 日召开了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终止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撤回申请材料,具体情况如下: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概述
1、2021 年 9 月 8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1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
2、2022 年 1 月 4 日,公司发布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
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13561),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
进行了审查,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2022 年 1 月 21 日,公司发布公
告,收到中国证监会就公司提交的《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A 股上交所主板和深交所主板、B 板)核准》行政许可材料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3561 号】(以下简称“反馈
意见”)。2022 年 2 月 18 日,2022 年 5 月 6 日,公司发布公告,公司及相关中介
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答复。
3、2022 年 6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等相关议案。2022 年 6 月 9 日,2022 年 9 月 21
日,公司发布公告,对《反馈意见》进行了修订。
4、2022 年 8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2 年 9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本次发行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以及关于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等相关议案。
5、因《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规正式实施,上市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法律依据、审核方式等发生了变化。2023 年 2 月 28 日,公司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23 年 3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
二、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原因
由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中车株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车控股”)的控股股东投资项目实施计划有所调整,经双方友好协商,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向深交所申请撤回相关材料。公司后续将结合资本市场环境、公司业务发展和融资时机等因素,择机重新启动再融资事宜。
三、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各项经营活动正常,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文件是公司与认购对象充分沟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并撤回申请文件。公司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且该等授权尚在有效期内,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8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监事会认为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并撤回申请文件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
3、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文件,是公司与认购对象充分沟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是公司与认购对象充分沟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二三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