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洽洽食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告日期:2021-12-10

洽洽食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PDF查看PDF原文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拟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对本次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并予以认可,发表了如下意见:在本次董事会召开之前,公司董事会已经向我们提交了关于公司拟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拟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关于公司拟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 20,000.00 万元与专业投资机构、关联方等共同投资设立复星洽洽科技消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工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公司在保证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进行对外投资,通过借鉴合作方的专业投资经验和资源优势,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产业布局等,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本次公司拟与专业机构合作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运作规范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基于上述意见,我们同意公司拟与专业机构合作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汪大联李姚矿  徐景明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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