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2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招远永裕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62 号),批复内容公告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向招远永裕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发行 57,823,464 股股份、向
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发行 14,120,862 股股份、向青岛相兑弘毅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发行 8,017,453 股股份、向深圳市国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 5,322,177 股股份、向昆山齐鑫伟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 4,989,541 股股份、向招远君昊投资服务中心(普通合伙)发行 2,647,691 股股份、向山东俊嘉新材料有限公司发行 2,460,583 股股份、向黄宝安发行2,236,977 股股份、向天津永裕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 1,584,678股股份、向天津智造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 1,069,554 股股份、向天津润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 958,676 股股份、向天津润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 799,287 股股份、向天津裕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 658,379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二、核准你公司向招金有色矿业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3 亿
元。
三、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应当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四、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六、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七、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述批复文件的要求,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尽快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宜,根据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2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