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50 证券简称:千红制药 公告编号:2018-006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日
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实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18年 2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7年限制性股票预留股份的议案》,对获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核心业务人员朱婷女士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 本次被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朱婷女士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不是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 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2. 公司和本次预留股份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
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3. 监事会同意以2018年2月2日为预留股份授予日,授予朱婷女士10万股预
留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