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50 证券简称:千红制药 公告编号:2024-034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和解协议
暨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1 宗案件已和解且已撤诉。
2.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 涉案的金额:已和解且已撤诉的案件涉诉金额 19,831.72 万元(其中本金
17,000 万元)。
4.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已和解且已撤诉的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影
响金额约 8500 万元(该影响金额将计入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上
述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数据为准。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8 年购买了安信锐赢 64 号·流动资金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锐赢 64 号
信托计划”)理财产品,到期时间为 2019 年 8 月 15 日。自 2019 年 8 月起,该笔
理财产品出现逾期未兑付,逾期本金 17,000 万元。公司就锐赢 64 号信托计划项下与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元信托”)的受益权转让协议纠纷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诉讼,案号为(2020)沪 74 民初 5 号,法院受理时的涉诉金额为 19,831.72 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2018 年年度报告》、《2019 年年度报告》、《2020 年年度报告》、《2021 年年度报告》、《2022 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与《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2024年9月30日,经双方友好协商,公司与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达成和解
并签署了《和解协议》。根据《和解协议》,该协议签署当日,建元信托向公司支付和解款8500万元,即锐赢64号信托计划项下投资本金金额17,000万元的50%;同时按照协议约定,公司向上海金融法院就该理财产品对应的案件提交撤诉申请,不可撤销地申请上海金融法院作出准予其撤诉的裁定并将8500万元相对应的信托受益权转让给建元信托,转让完成后公司仍享有锐赢64号信托计划项下剩余的8500万份信托受益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建元信托已支付和解款,同时公司已于2024年9月30日收到上海金融法院下发的(2020)沪74民初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公司撤诉,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由公司负担。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已和解且已撤诉的案件将对公司本期利润影响金额约8500万元(该影响金额将计入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上述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数据为准。公司将继续积极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和解协议》
3、《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