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21-073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申请股份解除限售相关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铁塔”)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之股东新余顺成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余顺成”)为积极履行业绩承诺,及时偿还公司2021年度业绩补偿款,汝州顺成特申请解除限售股份3,000万股,拟通过减持或转让股份获取资金及时偿付2021年度业绩补偿款人民币1.7亿元。
为确保股份解锁后汝州顺成能够切实偿付业绩补偿款,汝州顺成特承诺采取如下保障措施:
1、汝州顺成持有的托管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上市公司流通股份,自流通日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或者大宗交易的方式予以转让筹集业绩补偿款
所需资金。
2、汝州顺成承诺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设立与东方铁塔共管的共管账户,并承诺减持股份所获全部资金转入该银行共管账户,指定用于足额偿还 2021年末应付未付的业绩补偿款,如有不足部分由公司另筹资金解决。
3、汝州顺成承诺上述股份对应的托管单元及银行共管账户是该流通股份唯一的托管单元及关联银行账户,在 2021 年末应付业绩补偿款未支付完成前不做任何转托管及更换银行账户行为。
4、同时承诺如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未足额偿付业绩补偿款,公司将重新锁定已解
除限售股份 30,000,000 股中未减持的部份。
5、同时,汝州顺成实质控制人赵思俭先生承诺为全部业绩补偿债务足额、按时偿付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并且承诺,在偿付全部业绩补偿款前,汝州顺成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份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让(为偿付业绩补偿款除外)。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