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21-079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
以口头通知、电话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
知,并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上午 10 时在胶州市广州北路 318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
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韩方如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一、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省汇元达钾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汇元达”)拟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人民币1.5亿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公司将为此项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1月2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0)。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