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和电气”)于2018年12月24日召开董事会三届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公司与非关联自然人孙京超先生就广东梅赛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赛思”)股权转让事宜签订了《广东梅赛思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概述
1、为进一步增强对子公司的控制力度,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拟以人民币1元收购非关联自然人股东孙京超先生持有控股子公司梅赛思45%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持有梅赛思的股权由55%变更为100%,孙京超先生不再持有梅赛思的股权,梅赛思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公司与孙京超先生不存在关联关系,《股权转让合同》的签订权属明晰,不存在抵押、司法冻结等法律障碍。本次股权转让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条款的规定,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已经于2018年12月24日召开的董事会三届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双方的基本情况
1、受让方: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码:1322291973XXXX2470
住址:河北省邢台市
孙京超先生为公司本次交易的对手方,与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孙京超先生信誉良好,能及时履约,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介绍
1、公司名称:广东梅赛思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6MA4UJ1W523
3、法定代表人:卢楚隆
4、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5、成立日期:2015年10月15日
6、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7、公司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办事处容山居委会桥西路2号办公楼1楼
8、经营范围:研发、开发、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除计算机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通信设备及相关产品,网络技术产品,多媒体产品,电子产品,家用电器及厨卫电器,数码产品,家居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及管理,系统集成的设计、调试及维护,提供计算机技术咨询及服务,电子商务咨询,经济信息咨询,文化艺术培训,为企业提供管理服务、运营服务、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对工业、商业、服务业进行投资。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
9、股权转让标的及价格:孙京超将持有梅赛思45%的股权以人民币1元的价格转让给公司
10、梅赛思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截至本公告发布时,梅赛思股权结构明细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万元) 出资方式 占股比例(%)
1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 550 现金 55%
限公司
2 孙京超 450 现金 45%
合 计 1,000 现金 100%
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持有梅赛思的股权由55%变更为100%,梅赛思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会影响公司合并报表的范围,孙京超先生将不再持有梅赛思的股权。
11、梅赛思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2017年度 2018年11月30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元) 86,508,776.09 113,732,242.88
负债总额(元) 90,416,296.57 112,596,638.52
应收账款(元) 3,335,785.88 26,156,706.05
净资产(元) -3,907,520.48 1,135,604.36
营业收入(元) 149,201,245.45 260,292,364.00
营业利润(元) -10,268,256.36 4,924,965.97
净利润(元) -7,687,681.03 5,043,124.84
12、该交易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第三人权利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亦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本次股权转让以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公司收购孙京超先生持有梅赛思45%的股权,交易对价为人民币1元。本次股权转让遵循了公允性原则,定价公开、公允、公正,不存在损害交易双方的利益的情形。
五、涉及本次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不存在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不涉及同业竞争等其他事项。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不存在可能产生关联交易的情形。
六、《股权转让合同》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孙京超(甲方)
受让方: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本公司:广东梅赛思科技有限公司
格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权。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订立十五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
2、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本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甲方转让其股权后,甲方在本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权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乙方承认本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
3、本公司经佛山市顺德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本公司股东,按章程及公司法享受股东权利和承担股东义务。
4、本公司规定的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由各自承担。
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6、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7、本合同经本公司股东会同意并由各方签字后生效。
七、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股权转让的目的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拥有梅赛思100%的控制权,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
一步强化公司的主营业务,提高公司整体资产质量和持续盈利能力。
2、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更;本次股权转让不会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今后的业务发展及主业核心竞争能力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八、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董事会三届二十六会议决议;
2、双方签字盖章的《广东梅赛思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