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3 证券简称:万和电气 公告编号:2014-002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
以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
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号,以下简称
“监管指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上市公
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广
东证监[2014]4号)的要求,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承诺事项进行了专项自查。
经自查,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及
公司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亦不存在超过承诺履行期限而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现将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各项承诺履行情况公告如
下:
一、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
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与定期报告中披露的承诺履行情况一致,各项承诺均得到严
格履行,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不存在不符合监管指
引要求的承诺及超过承诺履行期限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二、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
及公司尚处于承诺履行期限而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如下: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 截至2013年12月31日,
自2011年1月28日至
由公司回购所持有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2011年1月28日 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未出
2014年1月27日止
理所持有的广东万和集团有限公司股权,也不由广东万和集团有限公司回购所持有的股权。 现违反承诺的情况发生。
本人目前不存在自营、与他人共同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发行人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形;除
发行人、发行人之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以及本人已向发行人书面披露的企业外,本人
目前并未直接或间接控制任何其他企业,也未对任何其他企业施加重大影响;在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权的相关期间内,本人将不会取参股、控股、联营、合营、合作或者
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现在和将来业务范围相同、相似或构成实质竞争的
首 业务,也不会协助、促使或代表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现在和将
次 截至2013年12月31日,
来业务范围相同、相似或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并将促使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比照前述规 2011年1月28日至长
公 2011年1月28日 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未出
开 定履行不竞争的义务;如因国家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期
发 现违反承诺的情况发生。
行 (如有)将来从事的业务与发行人之间的同业竞争可能构成或不可避免时,则本人将在发
或 卢础其、卢楚隆、
再 行人提出异议后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或促使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
融 叶远璋、卢楚鹏 业务;如发行人进一步要求,发行人并享有上述业务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受让权;如本人
资
时 违反上述承诺,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有权根据本承诺书依法申请强制本人履行上述承
所
作 诺,并赔偿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同时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所取
承
诺 得的利益归发行人所有。
遵守《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发行人股
份行为的相关规定;在前述规定的承诺期限届满后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内,每年 截至2013年12月31日,
本人任职期间及本人
转让的发行人股份将不超过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自离任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 2011年1月28日 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未出
离职后一年半内
的发行人股份;并且,在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 现违反承诺的情况发生。
份数量占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截至2013年12月31日,
自2011年1月28日起不在二级市场上买入公司股票,并自愿申请限制本人账户买入公司 自2011年1月28日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