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22-035
债券代码:128134 债券简称:鸿路转债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控股股东商晓波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良好预期,为了提高重要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增强公司管理队伍凝聚力,以达到重要员工与公司共同成长之目的,公司控股股东商晓波先生拟定向减持公司股票,公司核心管理人员、技术骨干、基地总经理、工厂厂长、销售人员等拟通过“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方式,受让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在该公告发布之日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窗口期等不得减持期间不减持)本公司股票不超过 5,2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98%)。
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接到商晓波先生的《关于公司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
况的告知函》。依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商晓波先生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 2022 年 4 月 27 日,较上述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时间已过半。因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尚在有序推进中,商晓波先生未在上述减持区间减持本公司股份,仍持有公司股份 196,205,972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6.97%。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进展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商晓波先生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目前,商晓波先生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
3、公司将继续关注商晓波先生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商晓波先生出具的《关于公司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