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21-040
债券代码:128134 债券简称:鸿路转债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长盛创富资管-宁波银行-长盛创富-盛鸿 1 号特定
资产管理计划到期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商晓波先生与邓烨芳女士、董事万胜平先生收到“长盛创富资管-宁波银行-长盛创富-盛鸿 1 号特定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管计划”)管理人的通知:该资管计划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至 2021年 5 月 17 日期间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
3,879,1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4%。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产管理计划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商晓波先生与邓烨芳女士、董事万胜平先生为响应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和安徽证监局《关于开展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为了共同维护资本市场的稳定,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
展和长期投资价值的坚定信心,于 2015 年 9 月 2 日至 2015 年 9 月 7 日期间,通过“长盛
创富资管-宁波银行-长盛创富-盛鸿 1 号特定资产管理计划”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票
2,586,10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0.97%),增持金额 34,949,954 元。2018 年 6 月,
公司实施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资管计划所持股份增至
3,879,15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计划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2)。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商晓波先生与邓烨芳女士,董事万胜平先生承诺:本次增持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增持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二、资管计划减持情况
1、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长盛创富资管-宁波银行-长盛创富-盛鸿 1 号特定资产管理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减持原因:因“长盛创富资管-宁波银行-长盛创富-盛鸿 1 号特定资产管理计划”即将到期清算,由管理人自行减持清算。
3、资管计划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姓名 减持日期 减持均价(元/股) 减持数量 减持占总股本 减持方式
(股) 的比例
2021 年5 月 13 日 47.75 2,000,000 0.38% 大宗交易
长盛创富—盛鸿 1 号
2021 年5 月 17 日 47.28 1,879,150 0.36% 大宗交易
合计 3,879,150 0.74%
4、本次股份减持后,“长盛创富资管-宁波银行-长盛创富-盛鸿 1 号特定资产管理计划”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三、其他相关说明
1、长盛创富—盛鸿 1 号本次减持的股份属于本资管计划增持的公司股份,不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3、本次减持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或董监高的持股变化;
4、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
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