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0
年10月11日修订)和《关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公开发行A股,
本次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
行电子平台实施,请询价对象及股票配售对象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圳市场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2009年修订)》。
重要提示
1、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不超过3,4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
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 1899 号文核准。股票代码为002541,
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发行及网上发行。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
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
网下发行股数不超过68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20%;网上发行股数为发行
总量减去本次网下最终发行量。
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承销商”)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将组织本次发行现场推介和初步询价。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
理办法》(2010 年10 月11 日修订)要求的询价对象(包括主承销商自主推荐并
已向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20 家询价对象)可自主选择在深圳、上海或北京参
加现场推介会。
4、股票配售对象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自行确定申报价格,由询价2
对象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统一申报。询价对象应按规定进行初步询价,
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初步询价截止日2010 年12 月31 日(T-3 日,周五)12:00 前完成在中
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工作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本次初步询价(主承销商的证券
自营账户、与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询价对象管理的配售对象除
外)。股票配售对象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提供有效申报,不
得参与网下摇号配售。
6、本次网下发行采用摇号配售的方式进行,每一个股票配售对象的每一档
申报价位对应的申报数量均为68 万股,最终获配的股票配售对象家数为10 家。
对申报价格等于或高于最终确定的本次发行价格并且申购资金有效的股票配售
对象,将按照其最后一次录入初步询价记录的时间顺序排序,然后依次配号,每
一个股票配售对象配1 个号,2011 年1 月7 日(T+1 日,周五)上午通过摇号
抽签的方式确定本次网下发行获配的10 家配售对象,每一家配售对象获配68 万
股。
7、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有效募集资金需
求、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同时确定可参与网下摇号配售的股票
配售对象名单及有效申报数量。
8、可参与网下摇号配售的股票配售对象应按照确定的发行价格与本次网下
发行确定的申购数量(68 万股)的乘积全额缴纳申购款,未及时足额缴纳申购
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
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9、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所有
参与本次网下初步询价的股票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10、有关询价对象的具体报价情况将在2011年1月10日(T+2日,周一)刊
登的《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摇号中签
及配售结果公告》中详细披露。
11、本次发行可能因下列情形中止:初步询价结束后,提供有效申报的询价
对象不足20家;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发行价格未取得一致;网
下申购结束后,网下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680万股;网上申购不足、网上申
购不足向网下回拨后仍然申购不足的。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3
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
12、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推介和初步询价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
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10 年12 月28 日(T-6 日,周二)登载
于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招股意向书摘要
刊登于2010 年12 月28 日(T-6 日,周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
(2009 年修订)》可于深交所网站(www.szse.cn)查询。
一、 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6 日
2010 年12 月28 日(周二)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T-5 日
2010 年12 月29 日(周三)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深圳)
T-4 日
2010 年12 月30 日(周四)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上海)
T-3 日
2010 年12 月31 日(周五)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北京)
初步询价截止日(15:00)
T-2 日
2011 年1 月4 日(周二)
确定发行价格、可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名单及有效申报数量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 日
2011 年1 月5 日(周三)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中小企业路演网,下午14:00-17:00)
T 日
2011 年1 月6 日(周四)
网下申购缴款日(9:30-15:00;有效到账时间15:00 之前)
网上发行申购日(9:30-11:30,13:00-15:00)
网下发行配号、网下申购资金验资
T+1 日
2011 年1 月7 日(周五)
网上申购资金验资
网下发行摇号抽签
T+2 日
2011 年1 月10 日(周一)
刊登《网下摇号中签及配售结果公告》、《网上中签率公告》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网下申购多余款项退还
T+3 日
2011 年1 月11 日(周二)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
注:(1)T日为发行日;
(2)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股票配售对象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
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股票配售对象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3)上述日期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
程。4
二、推介的具体安排
主承销商将于2010 年12 月29 日(T-5 日,周三)至2010 年12 月31 日(T-3
日,周五)期间,在深圳、上海、北京向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所有询价对象进
行网下推介。推介的具体安排如下:
推介日期 推介时间 推介地点 地址
2010 年12 月29 日
(T-5 日,周三)
9:30-11:30
深圳马哥孛罗大酒店
2 楼 宴会厅B 厅
深圳福田区福华一路28 号
0755-8298 9888
2010 年12 月30 日
(T-4 日,周四)
9:30-11:30
上海金茂君悦大酒店
2 楼 宴会厅II 厅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
号金茂大厦021-5049 1234
2010 年12 月31 日
(T-3 日,周五)
9:30-11:30
北京金融街丽思卡尔顿酒店
二楼 宴会厅I+II 厅
北京西城区金城坊东街1 号
010-6601 6666
三、初步询价
1、本次初步询价通过深交所的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询价对象应到深交
所办理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数字证书,与深交所签订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使用协议,
成为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的用户后方可参与初步询价。
2、初步询价期间为2010 年12 月29 日(T-5 日,周三)至2010 年12 月31
日(T-3 日,周五)每日9:30~15:00,在上述时间内,询价对象可通过深交所
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提交其所管理的股票配售对象的申报价格和申报数量。
3、本次网下摇号配售发行确定的申报数量为68 万股,股票配售对象自行确
定申报价格,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 元,每个股票配售对象只可申报1
档价格,申报价格对应的申报数量为68 万股。
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填写示例:
假设某一配售对象填写的申购价格是P1,对应的申购数量均为Q,最终确定
的发行价格为P。
则若P> P1,则该配售对象不能参与网下摇号配售;
若P1≥P,则该配售对象可以参与网下摇号配售的数量均为Q;
4、股票配售对象申报的以下情形将被视为无效:股票配售对象未在初步询
价截止日2010 年12 月31 日(T-3 日,周五)12:00 前完成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5
记备案的;股票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银行收付款账户/账号等申报信息与
备案信息不一致的;申报价格低于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对应的申报数量;申报数
量不等于68 万股;经主承销商与询价对象沟通确认为显著异常的。
5、询价对象每次申报一经提交不得撤销。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报价或申报
数量的,应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具体原因。询价对象每次申报及修改情况将
由主承销商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6、股票配售对象的托管席位号系办理股份登记的重要信息,托管席位号错
误将会导致无法办理股份登记或股份登记有误,请参与初步询价的股票配售对象
正确填写其托管席位号,如发现填报有误请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四、主承销商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20-87555888-675、691
发行人: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12 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