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东新路245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 层)2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
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3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1、本公司股东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西子电梯集团有限公司、金润(香港)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股东杨建生、吴南平、颜飞龙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之日起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
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如其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则任职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 个月内,
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
挂牌交易出售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0%。
(3)杭州市工业资产经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杨恩惠、王伟康和屠柏锐承
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4)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
(财企[2009]94 号),本公司股票首次发行并上市后,国有股股东杭州市工业资
产经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按本次发行上限(4100 万股)计算,将持有的410
万股本公司股份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承
继原股东的禁售期义务;若实际发行A 股数量低于本次发行的上限(4100 万股),
则应划转给社保基金会的股份数量按照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相应计算。
2、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计划
根据2010 年2 月6 日召开的公司200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截至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完成前的滚存利润由股票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
股比例共同享有。
3、杭锅集团已列入杭州市政府搬迁计划4
受杭州市城市规划影响,杭州市人民政府于2007 年6 月5 日发布杭政函
[2007]98 号《关于进一步加快市区工业企业搬迁的通知》,公司列入“两年内启
动搬迁的市属工业企业名单”。公司已与杭州市主管搬迁的部门就启动搬迁事宜
进行初步接触,但因杭州市主管搬迁部门正在对企业搬迁政策进行修订,双方未
就搬迁计划进一步洽谈。
公司主要用于搬迁的丁桥新厂区已于2009年8月部分建成试运行,占地面积
215,488 平方米,现有建筑面积约5.4 万平方米。丁桥新厂区现已搬入并建成联
箱、管件、膜式壁三个车间,相关工作人员都已正常工作,食堂、倒班宿舍等配
套设施也都同步到位。试运行情况良好。
鉴于发行人已在土地、厂房、设备、行政办公、人员安置等方面为搬迁工作
做好了充分的准备,相关准备工作已经开始实施,且实施进展良好,预期搬迁不
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造成重大的不利影响,反而将为公司未来的发展
创造良好的基础设施条件,有利于公司的快速发展。
4、原材料价格波动、产品生产周期等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公司的生产成本主要由直接材料(钢材)及外购件构成,钢材主要包括各种
管材、板材和型材,外购件主要为钢制外购件。报告期内钢材及外购件占生产成
本的比例合计达到80%以上。
报告期内公司三类钢材平均价格均呈现2008 年度大幅上涨,2009 年度大
幅下跌的走势,其中管材2008 年度同比涨幅高达19.23%,2009 年度同比则大
幅下降16.66%;板材2008 年同比上涨12.40%,2009 年同比下降16.16%;
型材2008 年同比上涨19.29%,2009 年同比下降16.64%。
公司产品交货周期长,锅炉类产品交货一般采取部件交货、现场组装的方式,
锅炉主要部件的交货周期通常在120-300 天;电站辅机类交货周期长达290-330
天。
公司合同一般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一般为固定价格的闭口合同,在合同中
并未对原材料价格波动约定相关价格调整的条款。
由于上述原因和钢材报告期内2007 年下半年至2008 年上半年涨幅超出可
控范围,故虽然公司已采取成本控制、提前锁定部分材料等应对措施,但2008
年度业绩大幅下降,综合毛利率为12.35%,毛利仅为32,287.75 万元,相比20075
年度的综合毛利率18.90%下降6.55 个百分点,相比2007 年度毛利42,672.57
万元下滑24.34%;2009 年度业绩由于2008 年下半年开始钢价大幅回落而大幅
增长,2009 年度综合毛利率为23.71%,实现毛利为67,377.31 万元,相比2008
年度的综合毛利率增加11.36 个百分点,相比2008 年度毛利增幅高达108.68%。
综上,由于交货周期长和闭口合同原因,报告期内公司产品毛利率和收益(毛
利)由于钢材价格大幅波动而波动较大。
5、报告期内各期客户取消订单的风险
公司签署的合同执行周期较长,客户单位受外部市场环境变化或公司自身经
营原因的影响,难免发生少量的合同难以继续执行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客户
取消订单的情况如下:
序
号
合同取消
时间
产品
名称
合同价格
(万元)
预付款到
账金额
(万元)
合同取消原因
合同取消
损益影响
(万元)
1
2007 年
11 月
130t/h 循环流
化床锅炉
3,834.00 1,150.20
因客户原因,双方2007 年11 月
27 日签订终止协议;补偿公司
403 万元
132.41
2
2008 年
12 月
250t 转炉 1,660.00 332.00
3
2008 年
12 月
250t 转炉 780.00 156.00
由于这两个项目在即将交货时,
客户提出要求终止合同,后经双
方商谈签订协议,客户赔偿公司
110 万元损失费
-15.31
4
2008 年
9 月
余热锅炉模块 1,349.66 207.48
因该项目为来料加工,后因客户
提供材料无法满足合同交货期,
即于2008 年9 月16 日签订终止
协议,并对公司已采购材料补偿
14.29 万美元
6.12
5
2008 年
12 月
260t/h 循环流
化床锅炉
2,300.00 555.00
客户提出取消合同,经协商于
2008 年12 月10 日签订终止协
议,赔偿公司180 万元
-8.08
6
2009 年
12 月
460t/h 循环流
化床锅炉
6,898.00 1,360.20
因客户股东股权重组、以及项目
审批等因素影响,客户要求终止
该项目,2009 年12 月1 日双方
签订协议,该合同正式终止。考
虑到与客户后续合作业务的关
系,双方后续签订总价5888 万元
的400t/h 全燃气锅炉,所支付预
付款已转为新合同的预付款
-655.39
累计 16,821.66 3,760.88 -540.25
公司报告期内因客户取消合同对公司的损益影响累计金额为-540.25 万元,6
主要系公司与某客户2009 年取消的合同对公司损益影响-655.39 万元所致。
2009 年12 月1 日,公司与某客户取消合同金额为6,898 万元的循环流化床锅
炉项目合同,该项目合同为公司于2008 年2 月28 日与该客户签署,由于公司
组织该项目采购生产期间,正值钢材价格高位时点,公司已对采购材料和在制品
的可替代性、以及材料市场价格差异等进行分析测算预计资产减值损失655.39
万元,并于2009 年12 月计提相关材料及在制品的资产减值损失。公司正在执
行的在手订单中,除2009 年审计报告已经披露,且已经计提存货减值准备的佳
诚平邑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的75t/h 秸秆炉项目存在合同取消风险,其他在手订
单均在正常状态,不存在合同取消的风险。
针对订单可能被取消风险,公司应对措施包括:(1)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
产品,在材料采购及投产前收取客户一定比例的货款;(2)在项目执行过程中,
公司项目部负责与客户的沟通协调,及时掌握项目进度及客户项目履行能力。如
果客户履约能力发生变化,项目部将快速反馈公司相关部门并采取相应措施,包
括停止产品的制造避免继续投入、将在制品用于其它项目等;(3)公司通过与客
户进行取消项目损失的赔偿谈判、或通过增加后续的项目合作机会,以降低合同
执行风险和减少合同取消损失。
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波动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