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ST 海源 公告编号:2021-037
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希格玛”)为公司 2021 年度的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 年 6 月 28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一号外事大厦六层。
(5)首席合伙人:吕桦先生
(6)人员情况:截至 2020 年末合伙人数量 52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259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30 人。
(7)业务规模:希格玛 2020 年度经审计的总收入为 43,139.76 万元,审计
业务收入为 34,787.2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13,414.30 万元。2020 年度为 32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 6,248.59 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采矿业、 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农、林、牧、渔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0 年末,希格玛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2 亿元,符合《会计师事
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财会[2015]13 号)的相关规定,职业责任赔偿能 力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希格玛最近三年无因在执业行为相 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希格玛最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3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事务所从业人员最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行政处罚,5 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 次,2 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
施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组成员 姓名 执业资质 从业经历
2004 年起从事审计业务,2006 年
注册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2013
年起为多家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
项目合伙人 汤贵宝 注册会计师 等证券服务,2020 年起在希格玛
执业,2020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 1 份,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
力。
2008 年起执业至今,为多家公司
提供过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2020
本期签字注册 王燕 注册会计师 年起在希格玛执业,2020 年起为
会计师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
市公司审计报告 1 份,具备相应专
业胜任能力。
现任希格玛管理合伙人,为中国注
册会计师执业会员、中国注册会计
师协会资深会员。1995 年加入希
项目质量控制 邱程红 注册会计师 格玛,1997 年 12 月取得中国注册
负责人 会计师执业资格,2000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的专业服务工作,
在审计、企业改制、企业并购重组、
IPO、再融资等方面具有丰富的执
业经验。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 16 份,复核上市公司报告
9 份。2020 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
2、诚信记录
希格玛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汤贵宝、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燕、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邱程红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希格玛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本年度审计费用为 80 万元,与上期审计费用持平。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审计委员会查阅了希格玛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认可该所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认为希格玛具备证券、期货相关职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希格玛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审查,希格玛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较好的履行其责任和义务。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续聘希格玛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经审查,希格玛的相关资料,其符合担任公司财务
审计机构的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的工作需要,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在 2021 年度续聘希格玛继续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三)公司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审计委员会的提议,董事会同意续聘希格玛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3、审计委员会履职证明文件;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