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ST 海源 公告编号:2020-060
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李明阳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3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28),李明阳先生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
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 2,600,0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近日,公司收到李明阳先生出具的《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上
述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现将有关股份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截至 2020 年 7 月 6 日,李明阳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 占总股
股数(股) 本比例 股数(股) 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6,405,991 6.31% 16,405,991 6.31%
李明阳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6,405,991 6.31% 16,405,991 6.31%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的实施情况与此前已经披露的承诺、减持股份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股份的股东李明阳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李良光先生系父子关系。本次减持股份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李明阳先生《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