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23-059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简称:新时 JLC3
股票期权代码:037363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2023 年 6 月 26 日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数量:1,494.18 万份
股权期权授予登记人数:377 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4月29日至2023年5月1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5月1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3年5月22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公司于同日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同时以2023年5月22日为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79名激励对象授予1,503.18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5.20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3年5月22日;
(二)授予数量:1,494.18万份,无预留权益;
(三)授予人数:377人;
(四)行权价格:5.20元/份;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六)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激励对象 获授的股票 占本激励计划 占本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职务 人数 期权数量 授予股票期权 公告日股本总
(万份) 总数的比例 额的比例
公司总部 62 231 15.46% 0.35%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
电梯控制业务板块 92 337 22.55% 0.51%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
机器人业务板块 60 229 15.33% 0.35%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
激励对象 获授的股票 占本激励计划 占本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职务 人数 期权数量 授予股票期权 公告日股本总
(万份) 总数的比例 额的比例
控制与驱动业务板块 91 348.8 23.34% 0.53%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
子公司会通科技 51 229.38 15.35% 0.35%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
子公司晓奥享荣 21 119 7.96% 0.18%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
合计 377 1,494.18 100.00% 2.25%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总额的 10%。
2、上述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在确定授予日后的登记过程中,子公司会通科技有 2 名激励对象离职;另外,1 名激励对象发
生职务变更,由公司总部调动至控制与驱动业务板块,由其获授的股票期权完全按照职务变更后的职务进行考核及后续行权。
(七)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等待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股票期权授予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等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行权安排
在可行权日内,授予的股票期权若达到本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可根据下述行权安排行权。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股票期权授权完成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 40%
授权完成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股票期权授权完成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 30%
授权完成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 自股票期权授权完成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 30%
授权完成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行权条件未成就或激励对象未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权。在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八)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行权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 1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 2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3-2025 年,分年度对公司总部/各业务板块的业绩进行考核,以达到公司总部/各业务板块的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1)公司总部
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总部员工,其获授的股票期权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一个行权期 1、上市公司 2023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42.00 亿元;
2、上市公司 2023 年净利润不低于 1.00 亿元。
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二个行权期 1、上市公司 2024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49.00 亿元;
2、上市公司 2024 年净利润不低于 1.50 亿元。
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三个行权期 1、上市公司 2025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57.00 亿元;
2、上市公司 2025 年净利润不低于 2.00 亿元。
注:1、上述“营业收入”是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2、上述“净利润”是指经审计的上市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