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钢构 公告编号:2012-009
光正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2012 年 2 月 16 日光正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与嘉兴港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在嘉兴港
区签订了《投资协议书》,拟在嘉兴港区设立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高端钢结构产品项目。
一期:项目总投资 3.6 亿元,注册资本 1.5 亿元,年产 6 万吨;二期:项目总投资 4.0 亿
元,注册资本 1.5 亿元,年产 8 万吨。
(二)该投资协议需经光正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生
效。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使用自筹资金 3 亿元在嘉兴港区设立全资子公司并作为“光正(嘉兴)钢结构
加工基地项目”的投资主体。
(一)拟设立全资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光正重工有限公司(以工商部门注册冠名为准)
2、注册资金:3 亿元(分两期出资,每期 1.5 亿元)
3、注册地址:嘉兴港区
4、经营范围:高端钢结构产品(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
5、出资人、出资金额、出资方式及出资比例
出资人、出资金额、出资方式及出资比例如下:
出资人 出资金额(人民币)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光正钢结构股份有 首期出资 1.5 亿元
现金方式 100%
限公司 第二期出资 1.5 亿元
(二)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1、项目名称:光正重工有限公司高端钢结构产品生产基地;
2、项目实施地点:嘉兴港区 ;
3、项目投资主体:光正重工有限公司(以工商部门注册冠名为准);
4、项目建设内容:石油成套装置钢结构产品(整体模块)、重型钢结构(含桥梁)、
设备钢结构(矿山、水泥等)等高端钢结构产品。
5、项目建设进度:拟一次规划,分两期建成,建设期为两年,计划于 2012 年上半年
动工建设,2013 年底前建成投产。
6、项目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约 7.6 亿元。
7、项目资金来源:通过自筹方式解决
三、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 方:嘉兴港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授权代表人:孙锐
乙 方:光正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正钢构”)
授权代表人:周黎明
(二)协议内容
一、乙方决定在嘉兴港区投资建设高端钢结构产品项目,一期:项目总投资 3.6 亿元,
注册资本 1.5 亿元,年产 6 万吨;二期:项目总投资 4.0 亿元,注册资本 1.5 亿元,年产
8 万吨。
二、项目选址:
(1)一期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面积约 127 亩,其中生产用地选址:嘉兴港区内
中山西路南侧、经一路东侧地块,面积约 117 亩;生产性办公生活设施配套用地(含二期
用地办公生活配套)选址:嘉兴港区经一路西侧、嘉成食品北侧地块,面积约 10 亩。(详
见附图,具体面积和位置等以国土部门实际测量为准)
(2)二期(预留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面积约 115 亩,地块位于一期项目用地东
侧与东南侧(详见附图,具体面积和位置以国土部门实际测量为准)。该地块预留有效期
为一年,期限自本投资协议书签订之日起计算,计划在 2013 年供地。二期用地控制指标
不低于一期。
三、土地出让方式为挂牌出让,一期用地挂牌价格为 25 万元/亩(不含契税)。此起
挂价已经包括土地测量、土地评估和土地征收成本等费用。土地使用年限为 50 年。二期
土地拟挂牌价格根据一期项目产出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等综合评判后另外依法确定。若乙
方未能摘牌的,本协议解除,双方互不承担其他责任。
四、甲方计划 2012 年 3 月挂牌出让项目一期用地,挂牌后乙方必须参加国土部门组
织的招拍挂,乙方摘牌后 1 个月之内付清土地款(含税),出让具体细节、供地时间等其
他事项在另行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中明确。乙方承诺若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付到期应付土地
出让款,且在甲方书面催告后 30 天内仍未支付的,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
五、甲方提供的项目用地做到七通(即通路、电、供水、通信、汽、排污、排雨水)
至项目用地规划红线边界及一平(场地自然平整),其中一期用地内农房力争在正式签订
本协议后 2 个月内完成搬迁。
六、甲方协助乙方进行项目的环评、安评、能评等立项工作,在乙方环评、安评、能
评等审批通过的基础上,协助乙方完成项目审批手续,有关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承诺项目投资强度、容积率等用地控制指标符合浙江省发改委、国土资源厅
《浙江省工业建设项目控制指标》和属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要求,如达不到要求,则甲方
可相应核减用地面积。
八、乙方应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后 3 个月内开工建设 ,开工后 6 个月内实现正
式投产。
九 、未尽事宜,另行协商,以补充协议加以明确。
十、本协议产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不愿或不能协商解决的,由嘉兴仲裁
委员会处理。
十一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并经乙方董
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目的:
本项目投资旨在进一步实施公司“立足新疆,东连西出”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有利
于扩大公司的产品类型,提升公司的技术水平和产品附加值,进入高端钢结构市场,拓展
海外钢结构市场,增加利润,提升公司综合实力。
(2)存在的风险:
因本项目尚未进行可研、项目经济效益分析、立项等工作,且投资金额较大,资金筹
措难度较大,同时本项目尚未经过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因此本项目的实施
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该项目的实施对扩大公司生产能力,提升产品规格与附加值,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
求,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都具有重要的意义,该项目的建设及投产有利于各类钢结构订
单的承接,使公司的客户越来越稳定,使公司更能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因此会带来光
正钢构整体毛利的提高和利润的增加,同时使得股东的利益最大化。公司进一步扩大企业
生产规模,符合光正钢构战略投资规划及长远利益。
五、备查文件
1、光正钢结构项目投资协议书
光正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 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