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正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
光正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0年10月
11日修订)和《关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首次公开
发行A股,本次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实施,本次发行新增了推荐询价对象、网下摇号配售、估值
与报价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内容。请询价对象及股票配售对象认真阅读本公告。
重要提示
1、光正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2,26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 1666 号文核准。股票代码为002524,该代码同
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发行及网上发行。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
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
网下发行股数不超过45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19.91%;网上发行股数为
发行总量减去网下最终发行量。
3、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主承销商”)作为本次发行的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2010 年12 月1 日(T-5 日,周三)至2010 年12 月3
日(T-3 日,周五)期间,组织本次发行现场推介和初步询价。符合要求的询价
对象可自主选择在北京、上海或深圳参加现场推介会。
4、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询价对象为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0
年10 月11 日修订)中界定的询价对象,且已在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
会”)登记备案的机构,包括主承销商自主推荐具有较高定价能力和长期投资取
向的询价对象。2
5、上述询价对象于初步询价截止日2010 年12 月3 日(T-3 日,周五)12:00
前已完成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工作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本次初步询价(主
承销商的证券自营账户、与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询价对象管理
的配售对象除外)。股票配售对象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提供
有效申报的,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6、本次询价以配售对象为报价单位,采取价格与申购数量同时申报的方式
进行。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0.01 元,每个配售对象最多可申报3 档价格。
股票配售对象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自行确定申报价格和申报数量,由询
价对象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统一申报。询价对象应按规定进行初步询
价,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为促进询价对象认真定价、综合考虑本次网下发行数量及民族证券研究
所对发行人的合理估值区间,主承销商将配售对象的最低申购数量和申报数量
变动最小单位即“申购单位”均设定为225 万股,即配售对象的每档申购数量
必须是225 万股的整数倍,每个配售对象的累计申购数量不得超过450 万股。
8、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计算出每个价格上所对应的累计申购总量,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
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有效募集资金需求、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
确定本次发行价格。
9、发行价格确定后,报价不低于发行价格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本次网下申
购。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报价低于发行价格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
本次网下申购。可参与网下申购股票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应为初步询价中的有效
申报数量;股票配售对象应按照确定的发行价格与申购数量的乘积缴纳申购款,
未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
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10、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通
过摇号抽签方式进行配售。本次摇号采用按申购单位(225 万股)配号的方法,
主承销商将按配售对象的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量进行配号,每一申购单位获配
一个编号,最终将摇出2 个号码,每个号码可获配225 万股股票。
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等于450 万股,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按照配售对象的实
际申购数量直接进行配售。3
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小于450 万股,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
措施。
11、股票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参与网上发行。
12、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于2010 年12 月10 日(T+2 日)在《光正钢结构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摇号中签及配售结果公告》中公布配售对
象的报价情况。
13、本次发行中,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
行措施,并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机重启发行:
(1)初步询价结束后,提供有效申报的询价对象不足20 家;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发行价格未取得一致;
(3)网下申购结束后,网下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450 万股;
(4)网上最终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本次网上发行总量1,810 万股,向网下回
拨后仍然申购不足。
14、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推介和初步询价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
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10 年11 月30 日(T-6 日,周二)登载
于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招股意向书摘要于同日
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深圳市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2009 年修订)》可于深交所网站
(www.szse.cn)查询。
一、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6 日
2010 年11 月30 日(周二)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T-5 日
2010 年12 月1 日(周三)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深圳)
T-4 日
2010 年12 月2 日(周四)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上海)
T-3 日
2010 年12 月3 日(周五)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北京)
初步询价截止日(15:00 截止)
T-2 日
2010 年12 月6 日(周一)
确定发行价格、可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数量及有效报价数量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4
T-1 日
2010 年12 月7 日(周二)
刊登《发行公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 日
2010 年12 月8 日(周三)
网下申购缴款日(9:30-15:00;有效到账时间15:00之前)
网上发行申购日(9:30-11:30,13:00-15:00)
网下申购资金验资,网下发行配号
T+1 日
2010 年12 月9 日(周四)
网下发行摇号抽签
网上申购资金验资
T+2 日
2010 年12 月10 日(周五)
刊登《网下摇号中签及配售结果公告》、《网上中签率公告》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网下申购多余款项退还
T+3 日
2010 年12 月13 日(周一)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网上申购多余款项退还
注:(1)T日为发行日;
(2)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股票配售对象无法正常
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股票配售对象及时与
主承销商联系。
(3)上述日期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将及时公告,
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推介的具体安排
主承销商将于2010 年12 月1 日(T-5 日,周三)至2010 年12 月3 日(T-3
日,周五)期间,在深圳、上海、北京向所有符合规定的询价对象进行网下推介。
推介的具体安排如下:
推介日期 推介时间 推介地点 地址
2010 年12 月1 日
(T-5 日,周三)
9:30-11:30
深圳福田香格里拉大酒店
三楼广东厅
深圳福田区益田路4088 号
2010 年12 月2 日
(T-4 日,周四)
9:30-11:30
上海锦江汤臣洲际大酒店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扬路777 号
2010 年12 月3 日
(T-3 日,周五)
9:30-11:30
中国人寿中心
2 层金融大讲堂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7 号
三、初步询价
1、本次初步询价通过深交所的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询价对象应到深交
所办理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数字证书,与深交所签订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使用协议,
成为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的用户后方可参与初步询价。
2、初步询价期间为2010 年12 月1 日(T-5 日,周三)至2010 年12 月3
日(T-3 日,周五)每日9:30~15:00,在上述时间内,询价对象可通过深交所
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提交其所管理的股票配售对象的申报价格和申报数量。5
3、股票配售对象自行确定申报价格和申报数量,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
0.01 元,每个股票配售对象最多可申报3 档价格,各档申报价格对应的申报数
量互相独立。每档申报价格对应的申报数量下限为225 万股,申报数量变动最小
单位即“申购单位”为225 万股,即每个配售对象的每档申购数量必须是225 万
股的整数倍,每个股票配售对象的累计申报数量不得超过450 万股。
申报申购数量及申购价格时应注意:
(1)每一配售对象最多可填写三档申购价格;
(2)假设某一配售对象填写的三档申购价格分别为P1、P2、P3,且P1>P2
>P3,对应的申购数量分别为Q1、Q2、Q3,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为P,则若P>
P1,该配售对象不能参与网下发行;若P1≥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