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22 证券简称:浙江众成 公告编号:2021-072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暨公司控制权变更事
项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份协议转让暨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的基本情况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众成”、“上市公司”或“公司”)于2021年10月18日接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大魁先生的通知,陈大魁先生于2021年10月18日与常德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德城发”)签署了《常德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陈大魁关于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交易完成后,常德城发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常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以下简称“常德市国资委”)。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股份协议转让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号),于2021
年 10 月 22 日 披 露 于 《 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号)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二、过户登记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无限售流通股的协议转让过户手续,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1年12月3日。
本次交易前后,陈大魁及其一致行动人与常德城发分别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 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陈大魁 29,845.6400 32.9502 7,201.1553 7.9502
陈大魁的一致行
7,983.3103 8.8137 7,983.3103 8.8137
动人
陈大魁及其一致
37,828.9503 41.7640 15,184.4656 16.7640
行动人合计
常德城发 0 0 22,644.4847 25.0000
其他股东 52,748.9884 58.2360 52,748.9884 58.2360
合计 90,577.9387 100.0000 90,577.9387 100.0000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权已发生变更,常德城发直接持有上市公司25%的股份,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常德市国资委成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股权变更不存在违反法定持股要求和股东原有的持股承诺的情形。
三、股份锁定安排
根据常德城发于2021年10月21日出具的《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和其出具的《关于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承诺》,常德城发已承诺,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18个月内不转让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但收购人在被收购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受前述18个月的限制。
具体情况如下:
承诺锁定股份 承诺锁定股份占公司
股东名称 锁定期限 锁定后的限售截止日
数量(万股) 总股本的比例(%)
常德城发 22,644.4847 25.0000 18 个月 2023年6月2日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业务单号:443000007745);
2、常德城发出具的《关于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承诺》;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大股东持股变化情况表等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