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6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11
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1 年 1-6 月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664 号文核准,本公司于 2010 年 12
月 6 日由主承销商(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
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667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人民币 3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0,010.00 万元,扣除主承销商承销佣金及
保荐费3,200.40万元后,于2010年12月6日存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76,809.60
万元;另扣减其余发行费用 1,151.74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75,657.86 万元。
以上新股发行的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0 年 12 月 6 日出具
的信会师报字(2010)第 25608 号验资报告审验。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57 号文《关于核准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 22,497,187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7.7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399,999,984.86 元,
扣除发行费用 13,215,668.95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86,784,315.91 元。
以上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3 月
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7]第 ZF20248 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 2021 年 1-6 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2021 年 1-6 月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募集资金专户支出 941.45万元,其中,
募集资金项目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 941.45 万元。
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募集资金项目总支出
99,463.05 万元,其中,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 81,680.80 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7,782.25 万元。
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 26,209.96 万元,募集资金
余额应为 16,342.82 万元,差异 9,867.14 万元,原因系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
续费等的净额,其中 2010 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7.16 万元,2011 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458.63 万
元,2012 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589.77 万元,2013
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808.67 万元,2014 年度收到的
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871.11 万元,2015 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
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874.60 万元,2016 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
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507.22 万元,2017 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
净额为 1,006.11 万元,2018 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958.86万元,2019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815.17万元,
2020 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644.62 万元,2021 年 1-6
月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315.22 万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
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要求制定了《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管理制度》,
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本公司董事会为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嘉善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四个专项账户,其中公司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活期存款账户为:1204070029300028420;公司中信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嘉兴分行活期存款账户为:7333510182100022095、7333510182100022763;
公司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活期存款账户为:905101201900024747。
2013 年 5 月 1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募集资金利息投资建设“年产 7000 吨高
阻隔 PVDC 热收缩膜建设项目”的议案》,本公司董事会为该项目批准开设了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专项账户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专用账
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活期存款账户为:1204070029300110784,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活期存款账户为 7333510182100024971。
本公司已与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中信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
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及控股子公司浙江众立合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分别批准开设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专用账户,活期存款
账户为: 1204070029300300179、1204070029300301879。
本公司已与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
控股子公司浙江众立合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
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账户性质 期末余额(元)
1204070029300110784 活期户 11,140,138.14
1204070029300300179 活期户 346,782.7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
1204070029300301879 活期户 64,042.78
理财户 220,000,000.00
小 计 231,550,963.66
7333510182100024971 活期户 15,548,627.28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
理财户 15,000,000.00
小 计 30,548,627.28
合 计 262,099,590.94
注: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超募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
下,公司将闲置超募资金进行保本型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及存入专户开立银行
的定期户或通知存款户。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
使用计划或本公司预算范围内,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实施使用的情况提出申请,
财务部门核实、财务总监审核、董事长签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本公司审计部门
进行日常监督。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
事会、监事会。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1年1-6月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15 年 4 月 24 日,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
议案》,公司募投项目为“年产 7,000 吨高阻隔 PVDC 热收缩膜建设项目”计划延期
两年完成,即将完成日期从 2015 年 6 月延期至 2017 年 6 月。
2017 年 7 月 17 日,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
目“年产 7,000 吨高阻隔 PVDC 热收缩膜建设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议案》,对公司
募投项目“年产 7,000 吨高阻隔 PVDC 热收缩膜建设项目”的部分实施内容进行了
调整,并将募投项目的名称变更为“年产 3,000 吨高阻隔 PVDC 热收缩膜及 3,000
吨 EVOH 阻隔热收缩膜建设项目”。项目完成日期从 2017 年 6 月调整至 2019 年 6
月。
2021 年 3 月 18 日,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