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20-047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齐峰新材 股票代码 002521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姚延磊
办公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朱台镇朱台路 22 号
电话 0533-7785585
电子信箱 yaoyanlei@126.com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本报告期 期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1,246,943,841.46 1,658,658,171.18 1,664,794,463.53 -25.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7,274,472.77 44,725,557.09 48,134,750.17 -1.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25,635,723.45 32,227,178.15 35,606,308.76 -28.00%
益的净利润(元)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491,794,342.85 260,265,378.87 267,284,893.07 84.0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0 0.09 0.1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0 0.09 0.1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5% 1.32% 1.41% -0.06%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本报告期末 度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4,748,591,546.91 4,341,986,245.02 4,364,840,848.83 8.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3,356,392,749.65 3,483,136,175.78 3,502,586,858.78 -4.17%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31,178 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李学峰 境内自然人 16.31% 80,695,965 60,521,974
李润生 境内自然人 5.69% 28,145,855 0
李润泽 境内自然人 3.14% 15,530,995 0
李安东 境内自然人 1.91% 9,472,899 7,104,674
叶冠军 境内自然人 1.06% 5,265,000 0
上海天亿资产 境内非国有法 1.03% 5,082,626 0
管理有限公司 人
全国社保基金 其他 0.99% 4,894,769 0
一一三组合
中央汇金资产
管理有限责任 国有法人 0.92% 4,545,700 0
公司
陈军 境内自然人 0.86% 4,230,000 0
葛品利 境内自然人 0.81% 4,000,000 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股东李学峰和李安东系父子关系,为一致行动人;股东李学峰和李润生、李润泽系祖孙关
的说明 系,为一致行动人;股东李安东和李润生系叔侄关系;股东李安东和李润泽系父子关系。
公司股东叶冠军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2,365,000 股,通过投资者信用账
户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2,900,000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265,000 股。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 公司股东陈军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0 股,通过投资者信用账户持有公司
明(如有) 股份数量为 4,230,000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4,230,000 股。
公司股东葛品利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0 股,通过投资者信用账户持有公
司股份数量为 4,000,000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4,000,000 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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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我们克服了经济下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等困难叠加带来的压力,狠抓“提质增效,节能降耗”,推进结构调高,强化市场攻坚,开展新产品研发推广,深化机构改革,公司经营实现了稳中有进。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山东华沙96%股权,进一步提升公司资产规模、延伸产业链条、丰富产品体系,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报告期内,完成产量15.25万吨,完成销量14.89万吨;实现营业收入12.47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5.1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727.4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79%。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 年 7 月 5 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
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根据上述文件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