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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峰新材: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17


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19-023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5月16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15日至2019年5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5日15:00至5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学峰先生。

  6、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130,434,796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26.367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130,364,08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6.352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70,71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4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3,358,28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78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3,287,57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64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70,71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43%。
  8、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本次股东大会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0,364,0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8%;反对70,7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87,5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944%;反对70,7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0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0,364,0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8%;反对70,7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87,5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944%;反对70,7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0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0,364,0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8%;反对70,7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87,5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944%;反对70,7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0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0,364,0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8%;反对70,7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87,5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944%;反对70,7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0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0,364,0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8%;反对70,7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87,5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944%;反对70,7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0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30,364,0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8%;反对70,7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87,5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944%;反对70,7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0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薪酬考核方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30,364,0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8%;反对70,7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87,5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944%;反对70,7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0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30,364,0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8%;反对70,7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87,5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944%;反对70,7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0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0,364,0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8%;反对70,7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87,5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944%;反对70,7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0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0,364,0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8%;反对70,7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87,5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944%;反对70,7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0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0,364,0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8%;反对70,7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87,5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944%;反对70,7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0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0,364,0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8%;反对70,7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87,5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944%;反对70,7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0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0,364,0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8%;反对70,7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