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股份 公告编号:2013-029
山东齐峰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山东齐峰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3
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
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要求,公司
董事会实施并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情况
1、授予日:董事会已确定授予日为2013 年4月26日。
2、授予数量: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拟授予数量为8,200,000股,
授予对象共80名。
3、授予价格:每股3.97元。
4、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8,200,000股限制性股
票,占目前公司总股本41,230万股的1.99%。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
为人民币A 股普通股。
5、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期: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为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48个月;自授予日起12个月为锁定
期; 首批授予股票在授予日后(包括锁定期在内)的未来48个月为
解锁期,在解锁期内,若达到本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激励
1
对象可分三次申请解锁: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解锁比例
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本次授予日起24
第一次解锁 4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满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本次授予日起36
第二次解锁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满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本次授予日起48
第三次解锁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及相应的股利在解锁期内可以在
二级市场上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公司董事、高管所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及股票股利在解锁期内出售应遵循《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的限售规定。
6、激励对象名单及认购情况
认购数量(万 占授予总额的
序号 姓名 职 位 股) 比例(%)
1 李安东 总经理、董事 94.04 11.47%
2 孙文荣 副总经理、董秘 30 3.66%
3 李贤明 销售部经理 27.6 3.37%
4 许爱光 销售部副经理 10 1.22%
5 穆春明 销售区域经理 12 1.46%
6 王家强 销售区域经理 2 0.24%
7 李光锋 销售区域经理 2 0.24%
8 朱爱军 销售区域经理 8 0.98%
9 朱洪国 销售区域经理 6 0.73%
10 王谦 销售区域经理 4 0.49%
11 王国庆 销售区域经理 2 0.24%
12 王磊 销售区域经理 4 0.49%
13 邵秀娟 业务骨干 2.4 0.29%
14 郭磊 业务骨干 1.6 0.20%
15 张淑芳 财务部副部长 16 1.95%
16 代剑锋 公司财务会计主管 6 0.73%
17 周强 子公司财务会计主管 6 0.73%
18 孙永丽 子公司财务会计主管 4 0.49%
19 王秀红 子公司财务会计主管 4 0.49%
2
20 高媛 业务骨干 2 0.24%
21 周涛 业务骨干 2 0.24%
22 王英伟 业务骨干 14 1.71%
23 范凯 业务骨干 8 0.98%
24 董振中 业务骨干 8 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