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20 证券简称:日发精机 编号:2021-046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8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人民币31,331.36万元予以置换。具体情 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4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0,751.8456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6.50 元,共计募集资金 69,887.00 万
元,扣除承销费、律师费、审计验资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 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009.45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68,877.55
万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
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 告》(天健验〔2021〕454 号),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二、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
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 建设投资 铺底流动 项目备案
投资额 资金 或核准文号
大型固定翼飞机升级项目 71,119.77 68,877.55 63,639.00 7,480.77 沪自贸管境外备
〔2019〕12 号
合 计 71,119.77 68,877.55 63,639.00 7,480.77
[注]据公司《2020 年度非公开发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披露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
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 97,534.90 万元,其中大型固定翼飞机升级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 69,048.32 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68,877.55 万元,将全部用于大型固定翼飞机升级项目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若不能满足上述全部项目资金需要,资金缺口将由公司自筹解决;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为抓住市场机遇,使募投项目尽快建成并产生效益,公司前期以自筹资金投
入了募投项目的建设。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31,331.36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占总投资的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比例(%)
建设投资 铺底流动资金 合计
大型固定翼飞机升级项目 71,119.77 31,331.36 - 31,331.36 44.05
合 计 71,119.77 31,331.36 - 31,331.36 44.05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9354号)。
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大型固定翼飞机升级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31,331.36万元,其中可置换金额合计为人民币31,331.36万元,因此,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大型固定翼飞机升级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1,331.36万元。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与非公开发行预案中的内容一致,不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同时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也未超过6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
关规定。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的时间未超过6个月,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对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不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且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1、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21]9354号《关于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明确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和鉴证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2、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9354号)。
特此公告。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