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 公告编号:2023-003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务人被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公司已于 2018 年度对债务人北京国安广视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安广视”)的应收账款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已无亏损影响。
2、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河电子”)对于 2020
年 9 月收到北京国安广视网络有限公司背书转让用于支付货款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 8,415 万元,由于到期无法兑付,公司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出票人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立即兑付该票据,公司一审胜诉,目前被告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就一审判决书中关于支付利息及诉讼费部分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案件正在二审中。
公司于近日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法院已受理北京东方广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北京国安广视网络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应收国安广视的货款余额为 187,008,118.60 元(含持有到期无法兑付的商业承兑汇票 8,415 万元转入应收账款),上述账款已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债权情况
国安广视为公司数字电视智能终端类业务客户,成立于2014年04月23日,注册资本 21,500 万元,法定代表人霍光。自 2016 年始,公司与国安广视就机顶盒业务开始展开业务合作,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应收国安广视的货款余额为 187,008,118.60 元,上述应收账款已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其中,2020 年9 月公司收到国安广视背书转让用于支付其欠款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 8,415 万元,汇票出票人为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因汇票到期无法兑付,公司已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出票人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立即兑付该票据,公司一审胜诉,目前被告中信国安就一审判决书中关于支付利息及诉讼费部分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案件正在二审中。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已于 2018 年度对债务人国安广视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对公司
本期或期后利润已无亏损影响。
目前,破产清算的具体方案尚未出台,且破产清算程序复杂、流程较长,时间进度难以把握,该事项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暂时无法准确预估。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根据法院的有关规定提交债权申报材料,积极通过合法途径维护公司权益,减少损失。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