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8-037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31日接到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同,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于2018年5月3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本次增持基本情况
本次增持股
本次增持股数 增持均价
姓名 职务 增持日期 数占总股本
(股) (元)
的比例
吴凯 董事、副董事长、总裁 200,000 4.02 0.0133%
许建国 董事 20,000 4.06 0.0013%
钱凯明 董事 50,000 4.04 0.0033%
2018年5月31日
陈泽新 监事 160,000 4.07 0.0106%
陈乐乐 财务负责人、副总裁 80,000 4.03 0.0053%
王守波 副总裁 50,000 4.06 0.0033%
合计 560,000 0.037%
二、本次增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增持后持有股份
姓名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吴凯 0 0% 200,000 0.0133%
许建国 3,940,000 0.2622% 3,960,000 0.2636%
钱凯明 11,630,000 0.7741% 11,680,000 0.7774%
陈泽新 40,000 0.0027% 200,000 0.0133%
陈乐乐 0 0% 80,000 0.0053%
王守波 600,000 0.0399% 650,000 0.0433%
三、其他事项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2、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的股票进行管理,并督促上述增持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卖公司股票。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增持人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及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