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作为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一、 关于全资孙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本次全资孙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有利于实现公司战略布局,扩大企业生产规模,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公司整体实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全资孙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凌云志 ________________
姚立杰 ________________
高鹏程 ________________
2021 年 1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