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1-117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10月1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1年10月15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数为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晏仲华先生、张素贞女士,独立董事凌云志先生、姚立杰女士、高鹏程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思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联董事左越先生、生敏先生、罗旭先生因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为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长效利益共建共享机制,实现价值创造、价值发现与价值分配的和谐统一;充分调动持有人对公司的责任意识,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核心骨干,进一步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发展活力;充分调动持有人创造优秀工作成果;调动持有人促进良好合作的工作氛围;始终与公司管理理念、价值观保持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详见《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获得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联董事左越先生、生敏先生、罗旭先生因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为规范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 公 司 第 一 期 员 工 持 股 计 划 管 理 办 法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获得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董事左越先生、生敏先生、罗旭先生因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为保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3)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4)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5)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6)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
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
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