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2-023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届满离任及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刘杰先生、岑赫先生离任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刘杰先生、岑赫先生已于近日任期届满,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刘杰先生、岑赫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各相关专业委员会相关职务。
由于刘杰先生、岑赫先生的离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成员低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且相应的专业委员会组成未达到相关规定的要求,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该两名独立董事的离任将自本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间,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刘杰先生、岑赫先生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继续履行其职责。
刘杰先生、岑赫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独立公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刘杰先生、岑赫先生在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黄启清先生、罗铁坚先生、蒋青云先生、梅慎实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
选第四届独立董事的议案》,拟选举黄启清先生、罗铁坚先生、蒋青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同时,选举黄启清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委员会委员,选举罗铁坚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蒋青云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梅慎实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项议案须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审议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的方式,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黄启清先生、罗铁坚先生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1、《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
黄启清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9 年出生,硕士学历,主修财
务与投资管理专业,具有中级会计职称、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注册税务师资格证书。2014 年 1 月起在广东中润医药有限公司担任财务部总监,参与集团公司财务部管理工作与多个并购工作。2020 年 4 月起,任总经理助理兼投资融总监,全面负责财务与投资管理,参与法务事务及风险项目管理等。现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黄启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黄启清先生与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涉及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黄启清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罗铁坚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2 年出生,中国科学院大学博
士学位,计算机软件与理论专业,现任中国科学院大学教授,电脑工程研发领域拥有逾 38 年经验。现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罗铁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罗铁坚先生与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涉及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罗铁坚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蒋青云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4 年出生,复旦大学经济学博
士。历任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副教授。现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高校市场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市场学会副会长,上海路捷鲲驰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意略明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百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蒋青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蒋青云先生与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涉及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蒋青云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梅慎实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4 年出生,中国政法大学法学
博士学位,历任复旦大学法律系讲师,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总部副总经理、企业融资总部首席律师。现任中国政法大学证券期货法律研究所所长,兼任中国行为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梅慎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梅慎实先生与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涉及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梅慎实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