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1-040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6 月 4 日,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鉴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届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聘任陈融圣先生为公司总裁;经公司董事长陈融圣先生提名,聘任张高利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王景雨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总裁陈融圣先生提名,聘任彭红女士、林海峰先生、张双文先生、张高利先生(董秘)、黎志聪先生、王中民先生、肖琼女士(兼任公司内审负责人)为公司副总裁。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的任期相同。
独立董事对聘请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
陈融圣先生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上市公司总裁的任职资格,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条件,且提名、任命程序合法、有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聘任陈融圣先生担任公司总裁,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相同。
彭红女士、林海峰先生、张双文先生、张高利先生(董秘)、黎志聪先生、王中民先生、肖琼女士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条件,且提名、任命程序合法、有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张高利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王景雨先
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彭红女士、林海峰先生、张双文先生、张高利先生(董秘)、黎志聪先生、王中民先生、肖琼女士担任公司副总裁,以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相同。
以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见附件。
董事会秘书张高利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91-87510387
传真:0591-87767005
电子邮箱:zhanggaoli@twh.com.cn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 89 号福州软件园 G 区 17 号楼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六月五日
附件:相关人员的简历
陈融圣先生:陈融圣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0 年出生,陈融圣
先生历任福建新东网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2014 年起任公司董事兼总裁,2018 年 6 月起任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现为公司第四届董事长、总裁。
陈融圣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1,329,099 股,全部为直接持有;陈融圣先生与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陈融圣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最近三十六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未超过三次及以上,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陈融圣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彭红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4 年 4 月出生,中共党员。长春邮
电学院本科学历,工学学士,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在职研究生,高级管理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2011 年 11 月至 2019 年 5 月任中国电信集团公司销售及渠道拓展
事业部资深经理(二岗副)。2021 年 1 月起任公司副总裁,现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副总裁。
彭红女士通过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300,000 股;彭红女士
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彭红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景雨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4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企业财
务与投资管理专业,高级会计师,拥有基金从业资格证书。2013 年1月起在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新东网科技有限公司任财务部总监,全程参与新东网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的并购工作,2019 年4月起在公司任财务部经理,2021 年 1 月起为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财务总监。
王景雨先生通过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160,000 股;王景雨
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王景雨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王景雨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高利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2 年出生,本科学历,2011 年 12
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培训资格证,拥有基金从业资格证书。2009 年8 月起在公司任职,历任证券事务代表、证券法务部部长。2019 年起任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现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裁。
张高利先生通过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500,000 股;张高利
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张高利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张高利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林海峰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9 年 8 月出生,中共党员。
四川大学工商管理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2004 年 3 月至 2018 年 3 月,历任福建
日报报业集团海峡都市报社经济部首席记者、时政部副主任、编辑部副主任、社会新闻部主任等。2018 年 8 月起,任职达华智能董事长助理、董办主任,主要负责董办工作、品牌建设、政府事务、公共关系等。现任公司副总裁。
林海峰先生通过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300,000 股;林海峰
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林海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林海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双文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4 年 6 月出生。清华大学 MBA,
法国尼斯大学管理学博士(在读)。2013 年 5 月至 2019 年 3 月,任康得新复合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002450)总裁特别助理事业部总经理、专家委员会委员;2015
年 9 月至今任职深圳市商用显示系统产业促进会副会长;2020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
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金锐显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CEO。现任公司副总裁。
张双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张双文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张双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黎志聪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3 年出生,中南财经政法大
学管理学学士。2006 年 8 月至 2012 年 1 月,任职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广州
分所,担任审计经理;2012 年 2 月至 2017 年 9 月,任职深圳比科斯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833908),担任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职务;2017 年 10 月至 2018 年
6 月,任职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603038),担任财务副总监。现任公司副总裁。
黎志聪先生通过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1,000,000 股;黎志
聪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黎志聪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黎志聪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肖琼女士:女,中国国籍,拥有美国绿卡,1971 年出生,北京师范大学心理
学硕士研究生学历。1993 年 7 月至 1997 年 5 月,任职北京第一师范学院,从事教
师工作;1997 年 6 月至 2003.3 月,任职国家行政学院办公厅综合秘书处和行政处,
历任副主任科员和主任科员;2003 年 4 月至 2016 年 3 月,任职国家行政学院研究
生院,历任综合处、学生处副处长、学位处处长、学院博士后管理办公室主任、
招生处(研招办)处长等职务。2016 年 4 月-2018 年 6 月,先后任职富汇融资租
赁公司总经理、金石隆瑞贸易公司监事和海龙国际保理有限公司监事。肖琼女士在公司行政管理、人力资源和公共关系等领域经验丰富。现任公司副总裁、内审负责人。
肖琼女士通过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600,000 股;肖琼女士
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肖琼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肖琼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中民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4 年出生,法国图卢兹商学
院航空航天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1996 年 8 月至 2003 年 4 月,任职
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北京翔宇空间技术公司(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部门经理;
2003 年 5 月至 2004 年 12 月,任职德国华德宇航技术有限公司(中国航天科技集
团公司与欧洲空中客车集团合资公司)市场销售总监;2005 年 1 月至 2009 年 5 月,
任职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国际业务部处长;2009 年 5月至 2011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