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2日,公司发布《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
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司于2019年3月1日接到股东陈秀玉、陈文团的通知,陈
秀玉、陈文团与深圳市东方盛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盛来”)于2019年2月28
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陈秀玉及陈文团拟将合计持有的公司12,463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
本的5%)以每股2.48元的价格协议转让给东方盛来,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30,908.24万元。东方
盛来需负责陈秀玉质押给交通银行及陈文团质押给兴业证券的股票质押到期后展期产生的利息、
违约金等费用。除受让标的股份外,东方盛来不排除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
增持公司股份以取得公司实际控制人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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