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4-104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回购公司股份专项融资支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85 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及《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6)。
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
计回购公司股份18,559,09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172%,最高成交价为2.5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75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34,998,535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中国建设银行贷款承诺函》主要内容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城中支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经内部审批程序,本银行同意为公司股票回购提供不超过12,000 万元(人民币)信贷支持,利率为 2.25%,贷款期限为 1 年,贷款资金专
项用于股票回购。本次专项贷款符合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的规定,且本次专项贷款已经获得了本银行所有内部审批程序。
具体贷款事宜以双方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公司后续回购资金将以自有资金和回购专项贷款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本次回购计划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当年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完毕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贷款承诺书》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