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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于特:关于公司签署《破产重整之投资意向协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02

搜于特:关于公司签署《破产重整之投资意向协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503                  证券简称:搜于特                公告编号:2022-013
转债代码:128100                  转债简称:搜特转债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签署《破产重整之投资意向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协议为意向协议,旨在载明双方就公司重整投资初步达成意向,以促进双方后续开展进一步的具体商谈。本次合作的具体内容以经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及届时签署的具体协议为准,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本意向协议签署对方为广州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区集团”),为公司第二大股东,目前持有公司股份 249,250,5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06%,为公司关联法人。因本协议仅为意向协议,未发生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具体事项,未构成关联交易的实质。后续公司将根据重整事项进展,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虽被债权人向法院申请重整,但该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后续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法院的通知。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债权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022 年 3 月 1 日,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搜于特集团”)
与高新区集团签署了《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州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之投资意向协议》(以下简称“《破产重整之投资意向协议》”)。现将协议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协议签订的背景情况及概述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8 日收到了南昌泰顺制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顺公司”或
“申请人”)《关于申请重整的通知书》。泰顺公司以搜于特集团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
申 请 对 公 司 进 行 重 整 。 详 情 请 见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 日 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等媒体披露的《2022-012: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为解决公司债务问题,尽快恢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经与高新区集团友好协商,高新区集团有意向成为公司重整投资人,参与公司重整投资。为此,公司与高新区集团
于 2022 年 3 月 1 日签订了《破产重整之投资意向协议》。

    二、协议书签订情况

    (一)协议合作方情况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190671576K

  成立日期:1984年8月3日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资本:4,689,442,030.74元人民币

  住所地:广州市黄埔区映日路1号

  法定代表人:沈群

  经营范围:商务服务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网址:http://cri.gz.gov.cn/。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请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高新区集团成立于1984年,是广州开发区成立最早的国有企业之一。高新区集团经过近四十年的发展,现已成为生物医药与健康、园区开发建设运营、科技金融、商贸服务等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国有企业集团,规模、效益及综合实力均位居广州开发区国有企业前列。目前高新区集团资产规模超过600亿元,旗下共有全资及控股企业70多家,参股企业80多家,与数十家世界五百强企业构筑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业务遍布多个国家和地区,服务全球数亿人口。

  2、与公司的关系

  高新区集团为公司第二大股东,目前持有公司股份249,250,5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06%,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属于公司关联法人。高新区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协议书主要条款

  1、协议相关方

  甲方: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广州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重整投资人的确定

  2.1 双方确认,乙方及/或其指定关联方拟作为重整投资人参与甲方破产重整。

  2.2 乙方及/或其指定关联方将以化解甲方危机、恢复甲方良性发展为出发点,积极推动、全力支持甲方重整(含预重整)工作,并根据合作进度积极协商开展后续相关工作。

  3、重整投资合作模式

  3.1 乙方及/或其指定关联方拟作为重整投资人参与甲方的重整(含预重整)程序,进行战略投资,出资认购甲方资本公积转增的部分股份;除乙方及/或其指定关联方认购的股份外,甲方资本公积转增的其他股份将分配给债权人清偿相关债务。

  3.2 双方初步商定,甲方本次重整将保留部分资产,其余资产按照重整计划规定偿还债务。本次重整完成后,甲方将保留部分原有业务,同时乙方亦将择机引入新的业务,增强甲方的盈利能力。

  3.3 双方共同确认,3.1款和3.2款约定的重整投资合作模式,可根据甲方破产重整程序实际进展和具体情况进行调整,最终合作模式以乙方及/或其指定关联方认可且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通过的甲方重整计划为准。

  4、协议的生效和解除

  4.1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4.2 本协议可在双方协商一致后书面解除。

  4.3 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协议自动终止,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违约或缔约过失责任:

  (1)法院未批准甲方重整计划、甲方重整计划被批准前即确定退市等任何导致甲方重整失败的情形;

  (2)乙方及/或其指定关联方参与甲方重整未获得乙方及/或其指定关联方有权决策机关、机构的批准。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高新区集团作为意向投资人将参与公司重整可行性的研究和论证,积极与各方共同商讨解决公司债务问题和未来经营发展问题的方案,有利于顺利化解公司债务危机和经营危机,推动公司重整取得成功,恢复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促进公司早日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

    四、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协议为意向协议,旨在载明双方就重整投资初步达成的意向,以促进双方后续开展进一步的具体商谈。本次合作的具体内容以经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及届时签署的具体协议为准,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高新区集团为公司第二大股东,目前持有公司股份 249,250,5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06%,为公司关联法人。因本协议仅为意向协议,未发生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具体事项,未构成关联交易的实质。后续公司将根据进展,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虽被债权人向法院申请重整,但该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后续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法院的通知。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债权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
报》等媒体披露了《2022-010:关于控股股东前次被动减持股份实施结束暨后续被动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鸿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广东兴原
投资有限公司自 2021 年 11 月 22 日至 2022 年 2 月 18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被
动减持公司股份 30,678,19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9%。未来三个月内马鸿先生及兴原投资将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继续被动减持股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马鸿先生及兴原投资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被动减持公司股份应不超过 30,928,861 股,减持比例应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被动减持公司股份应不超过61,857,722 股,减持比例应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截至本公告日,除上述减持计划外,公司未收到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
来三个月内的股份减持计划。

  2、鉴于该重整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事项进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破产重整之投资意向协议》。

  特此公告。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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