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03 证券简称:搜于特 公告编号:2020-048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产品;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低风险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33号文核准,2020年3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0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8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8,962,264.15元(不含税)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791,037,735.85元,已由主承销商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3月18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和印刷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2,235,849.05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88,801,886.80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前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天健验〔2020〕3-15号《验证报告》。
二、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和投资品种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的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资金(包括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1)募集资金投资品种
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产品,且符
合以下条件:
A、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B、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所明确的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并且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有)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自有资金投资品种
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2、购买额度
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其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公司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
3、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公司保证当重大项目投资或经营需要资金时,公司将终止购买理财产品,并优先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
4、审议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
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分析及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以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属于保本型投资品种、以自有资金投资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在对应额度范围内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及低风险产品,不购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所明确的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2)管理层进行具体实施时,需得到公司董事长批准并由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公司财务部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部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及低风险产品,风险可控。与此同时,公司对现金管理的资金进行了充分的预估和测算,公司在具体决策时也会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因此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
募集资金使用及公司日常业务的开展。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及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2、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现金管理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相关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3、保荐机构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及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
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及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