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03 证券简称:搜于特 公告编号:2017-031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7年1月6日召开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等规定:“上市公司在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不得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公司不得授出权益的期间不计算在60日内。”因此公司本次股权激励的授予登记及上市依法延至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披露之后,目前,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授予股票种类: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为公司普通股A股股票。
2、股票来源: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3、授予日:2017年1月19日。
4、授予价格:7.2元/股。
5、授予数量及授予激励对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734.325万股,其
中首次授予1584.325万股,占授予前公司股本总额154625.2698万股的1.02%;预留150
万股,占授予前公司股本总额154625.2698万股的0.10%。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
计508人,激励对象包括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
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具体分配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授予前公司股本
票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总额的比例
1 廖岗岩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 50 2.88% 0.03%
会秘书
2 伍骏 董事、副总经理 50 2.88% 0.03%
3 林朝强 副总经理 50 2.88% 0.03%
4 唐洪 财务总监 50 2.88% 0.03%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骨干及董
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核心人员 1,384.325 79.82% 0.90%
(504人)
预留 150 8.65% 0.10%
合计(508人) 1,734.325 100.00% 1.12%
注: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本次实际授予完成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权益数量与公司2017年1月19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授予情况存在差异,是由于在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确定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3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4.125万股所致。因此,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人数由542人变更为508人,首次授予部分的股份数由1618.45万股变更为1584.325万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1.02%。
6、对股份锁定期安排的说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股权登记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股权登记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权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登记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股权登记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权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登记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股权登记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权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登记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0%
7、解锁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的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首次授予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相比2015年,2017年净利润增长不低于300%;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相比2015年,2018年净利润增长不低于450%;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相比2015年,2019年净利润增长不低于550%。
注:1、以上净利润指标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2、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具体如下:
考评结果(S) S≥90 90>S≥80 80>S≥70 S<70
标准系数 1.0 0.8 0.6 0
个人当年实际解锁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锁额度。
8、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司前次经董事会审议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17年1月19日为授予日,向542名激励对象授予1618.45万股限制性股票。
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有3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
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4.125万股。因此,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人数实际为 508 人,首次授予部分的股份数实际为 1584.325
万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1.02%。
除上述情况外,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情况一致。
二、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3月14日出具了天健验【2017】3-18
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2017年3月14日12时止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
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
经审验,截至2017年3月14日12点止,公司已收到激励对象以货币缴纳的出资
款项共114,071,400.00元,其中,计入实收资本公积(股本溢价)98,228,150.00元。变
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1,562,095,948.00元,累计实收资本人民币1,562,095,948.00元。
三、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7年1月19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7年3月
30日。
四、上市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1、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加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股权激励股份)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 732,871,923 47.4% 15,843,250 748,715,173 47.93%
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 68,015,879 4.40% 0 68,015,879 4.35%
首发后机构类限售股 130,396,819 8.43% 0 130,396,819 8.35%
高管锁定股 534,459,225 34.56% 0 534,459,225 34.21%
股权激励限售股 0 0 15,843,250 15,843,250 1.01%
二、无限售条件股 813,380,775 52.60% 0 813,380,775 52.07%
三、总股本 1,546,252,698 100% 15,843,250 1,562,095,948 100%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2、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154,625.2698万股增加至
156,209.5948万股,导致公司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马鸿
先生在授予前持有公司股份67,846.039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88%。本次授予完成
后,马鸿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减至43.43%。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