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99 证券简称:*ST 科林 公告编号:2022-061
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情况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于前期已披露的诉讼情况
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林环保”)分别于
2018 年 12 月 28 日、2019 年 4 月 25 日、2019 年 5 月 18 日、2019 年 6 月 5 日、
2019 年 7 月 10 日、2019 年 8 月 3 日、2019 年 8 月 17 日、2019 年 9 月 20 日、
2019 年 11 月 16 日、2020 年 1 月 18 日、2020 年 4 月 15 日、2020 年 4 月 29 日、
2020 年 8 月 8 日、2020 年 8 月 22 日、2020 年 9 月 18 日、2020 年 10 月 9 日、
2020 年 10 月 28 日、2020 年 11 月 24 日、2020 年 12 月 29 日、2021 年 1 月 13
日、2021 年 1 月 27 日、2021 年 3 月 17 日、2021 年 4 月 16 日、2021 年 7 月 1
日、2021 年 8 月 10 日、2021 年 9 月 14 日、2021 年 10 月 27 日、2021 年 12 月
11 日、2022 年 2 月 22 日、2022 年 4 月 22 日、2022 年 5 月 27 日披露了《关于
累计诉讼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5)、《关于累计诉讼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9-025)、《关于累计诉讼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33)、《关于前期已披露的诉讼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36)、《关于累计诉讼情况的进展公告》(2019-040)、《关于前期已披露的诉讼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47)、《关于累计诉讼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48)、《关于累计诉讼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50)、《关于累计诉讼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55)、《关于累计诉讼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关于累计诉讼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关于累计诉讼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关于累计诉讼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关于累计诉讼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关于累计诉讼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34)、《关于累计诉讼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36)、
《关于累计诉讼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39)、《关于累计诉讼情 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42)、《关于累计诉讼情况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20-048)、《关于累计诉讼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 《关于累计诉讼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关于累计诉讼情 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关于累计诉讼情况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21-032)、《关于累计诉讼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 《关于累计诉讼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关于累计诉讼情 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关于累计诉讼情况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21-090)、《关于累计诉讼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05)、 《关于累计诉讼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关于累计诉讼情 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关于累计诉讼情况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22-05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古县佳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盛 能源”)前期已披露的诉讼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起诉方 被起诉方 事由 涉案金额 进展情况
公司作为被起诉方涉及的诉讼、仲裁
1 重庆四联新能源有限 科林环保、 合同纠纷 6,346.90 一审已判决
公司【注 1】 佳盛能源
2 融开国际商业保理有 科林环保 借款合同纠纷 2,837.63 一审已判决
限公司【注 2】
【注 1】:重庆四联新能源有限公司诉科林环保、佳盛能源案件
科林环保与重庆四联新能源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签订《关于山西省临汾
市古县 30MWp 光伏电站项目收购之合作协议》,因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未对工 程进行决算,且双方对工程量、施工质量、收购价款等产生争议,后重庆四联新 能源有限公司起诉科林环保及《关于山西省临汾市古县 30MWp 光伏电站项目收购 之合作协议》其他各方。
近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民事判决书》(2020)渝 01 民初 1071
号,判决如下:
1、被告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重庆
四联新能源有限公司支付合作资金 2,760 万元及违约金,违约金以 12,256 万元
为基数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利率从 2017 年 4 月 1 日起计算至 2017 年 12 月 4 日
时止;
2、被告古县佳盛能源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被告古县佳盛能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重庆四联
新能源有限公司支付以 23,232 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 6%从 2017 年 1 月 20 日起计
算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止的利息;
4、驳回原告重庆四联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注 2】融开国际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诉科林环保案件
科林环保与融开国际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后因科林环保未能按期偿还本息,融开国际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提请诉讼,要求公司偿还剩余借款本金,并偿付相应利息及律师代理费。重庆东诚瑞业投资有限公司、四川集达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重庆金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迁安市瑞光能源技术有限公司、黎东对前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近日,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出具了《民事判决书》(2022)渝 0112 民初
1420 号,判决如下:
1、被告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融开国际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借款本金 14,204,239 元并支付利息(利息计算方式:
以尚欠本金 14,204,239 元为基数,从 2018 年 9 月 30 日起按年利率 24%的标准
计算至 2020 年 8 月 19 日,从 2020 年 8 月 20 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
布的一年期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标准计算至付清时止);
2、被告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融开国际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为实现本案债权产生的律师费 3 万元;
3、被告重庆东诚瑞业投资有限公司、四川集达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重庆金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迁安市瑞光能源技术有限公司、黎东对前述第一项、第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驳回原告融开国际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公司诉讼或仲裁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累计诉讼(在诉)金额合计为
57,129.48 万元,占公司 2021 年经审计净资产(3,761.52 万元)的 15.19 倍。
公司已依据相关会计准则对案件计提了相应的负债,鉴于上述案件涉案金额较大,上述诉讼事项预计将对公司 2022 年度的业绩产生一定影响,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结案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对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风险提示
1、公司 2018 年、2019 年度经审计后的净利润为负值,2020 年度扣非后的
净利润为负值,公司股票在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 2018 年、2019 年、2020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 2020 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 13.3 条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已在 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同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若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未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股票可能触及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公司 2021 年度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为 14,484.52 万元,永拓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关于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司目前已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167 号),如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后续核查过程中发现营业收入存在应扣除而未扣除的情形,将导致公司 2021 年度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进而公司股票触及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3、由于公司第一大股东重庆东诚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诚瑞业”)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和平支行出现纠纷,该案一审法院已裁定,不予受理申请 人兴业 银行股 份有 限公司 深圳和 平支 行对被 申请人 东诚 瑞业的 破产清算申请,截止目前,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和平支行已对该裁定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相关司法执行程序可能对公司股权结构产生影响,存在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的风险。
4、因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案件二审已
判决,若公司未按期履行上述债务,公司持有的子公司古县佳盛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其名下的机器设备、相关电费收费权,存在被折价,或被拍卖、变卖的风险。
5、因涉及诉讼或仲裁事项,公司及部分子公司股权或银行账户存在被法院冻结的情况,公司已在前期临时公告中进行披露。
6、公司将持续关注诉讼事项的进展,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