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99 证券简称:*ST 科林 公告编号:2020-026
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公司已于2020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18)。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20日(星期三)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20 日 9:15
至 2020 年 5 月 20 日 15:00 之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投票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9:30至11:30,13:00至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红黄路121号紫荆商业广场1幢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黎东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7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
份 36,000,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0480%。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数为35,917,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0041%。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4 人,代表股份数为 83,00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9%。
(3)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除董监高以外,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数 90,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0%。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提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二)每项提案的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麻城信百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35,994,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3%;反对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为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7%。该议案审议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384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152%。
2、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35,994,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3%;反对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为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7%。该议案审议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384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6,00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152%。
3、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35,994,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3%;反对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为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7%。该议案审议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384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152%。
4、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35,994,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3%;反对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为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7%。该议案审议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384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152%。
5、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35,994,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3%;反对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为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7%。该议案审议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384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152%。
6、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35,96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94%;反对票为30,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9%;弃权票为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7%。该议案审议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0.0882%;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2966%;弃权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152%。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35,994,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3%;反对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为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7%。该议案审议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384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15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指派田晶律师、吴志林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和会议表决程序、会议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关于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全文已
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一)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