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99 证券简称:*ST 科林 公告编号:2023-017
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预计的业绩:预计净利润为负值;预计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3、业绩预告情况
项 目 本会计年度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亏损:6,000 万元–7,000 万元
东的净利润 亏损:2,964.82 万元
比上年同期下降:102.36% - 136.0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亏损:4,500 万元–5,500 万元
后的净利润 亏损:4,445.33 万元
比上年同期下降: 1.24% -23.73%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32 元/股–0.37 元/股 亏损:0.16 元/股
营业收入 7,000 万元–8,000 万元 1,7001.23 万元
扣除后营业收入 6,000 万元–7,000 万元 1,4484.52 万元[注]
项 目 本会计年度末 上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3,000 万元–-4,000 万元 3,761.52 万元
东的所有者权益
注:截至本业绩预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对 2021 年年度报告数据进行调整,2021 年公司扣除后营业收入数据以更正后的 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因公司暂未与审计机构就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签订业务约定书,本
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大幅下降主要原因为:
1.受公司主要办公地北京及重庆疫情管控的严重影响,导致本年度市场开拓及部分业务推进受限。
2.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不确定性、资金压力未有缓解、技术研发需求放缓及公司累计诉讼等因素对公司经营业务带来了不利影响,公司新业务发展不及预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
3.受益于新能源市场需求旺盛,公司光伏电站相关业务产生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实现一定增长。但因该业务历史原因产生的累计诉讼大幅增加,导致财务费用、管理费用居高不下。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22 年年度报告为准。
2.公司 2018 年、2019 年度经审计后的净利润为负值,2020 年度扣非后的
净利润为负值,公司股票在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 2018年、2019 年、2020 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 2020 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3.3 条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3.公司 2022 年度业绩预告显示,预计公司 2022 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
收入低于 1 亿元、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若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指标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9.3.1“(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
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截至目前,公司股票仍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若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表明公司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相关条款所列情形,且不涉及 2021 年年度报告追溯重述触及应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形时,公司股票将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若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追溯重述触及应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表明公司出现相关条款所列情形时,公司股票将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
5.截至本业绩预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 167号)、《关于对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 341 号)、《关于对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半年报问询函〔2022〕第 17 号)、《关于对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三季报的问询函》(公司部三季报问询函〔2022〕第 8 号)、《关于对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 476 号)、《关于对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事项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 69号),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相关函件的回复工作,将导致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6.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出具
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根据告知书认定的情况,如果公司 2021年度营业收入扣除后低于 1 亿元,进而可能导致公司股票触及“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的情形,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同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要求公司对照责令改正决定
书逐项落实改正,并于 2023 年 2 月 1 日前完成整改。公司正在对《决定书》所
涉嫌违法的事实和财务数据予以核实,按照《决定书》认定的事实情况和财务依据,将导致扣除后的 2021 年度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进而导致公司股票触及“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的情形,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
票将在发生相关终止上市情形次一交易日停牌。
7.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科林环保装备股
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 476 号),要求公司在 2023 年
2 月 1 日前认真核实 2021 年度应当予以扣除的营业收入情况,积极按要求进行
整改,重新编制 2021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并对 2021 年年度报告相关披露情况予以更正。按照《关注函》认定的事实情况,公司 2021 年营业收入存在应扣除而未扣除的情形,将导致扣除后的 2021 年度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进而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若公司在 2 月 1 日前按照要求扣除相关营业收入并披露公告,公司将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 条第一款第(一)项终止上市情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股票将在披露相关公告次一交易日停牌。若公司在 2 月 1 日前未按照要求扣除相关收入并披露公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1.12 条第二款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继续对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事项进行审核,并依照《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条第四款的规定,按应予扣除后的营业收入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若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公司将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 条第一款第(六)项终止上市情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条第二款的规定,公司股票将在披露相关公告次一交易日停牌。
8.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