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99 证券简称:科林环保 公告编号:2018-038
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公司已于2018年4月27日及2018年5月5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27)、《关于增加2017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5),并于2018年5月8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增加2017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更新后)》(公告编号:2018-037)。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21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18年5月20日15:00
至2018年5月21日15:00之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投票时间为2018年5月21日9:30至11:30,13:00至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红黄路121号紫荆商业广场1幢3楼会议厅。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黎东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6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
份62,976,4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3209%。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数为35,932,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117%。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2人,代表股份数为27,044,23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091%。
(3)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除董监高以外,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的股东)
3人,代表股份数7,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提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二)每项提案的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62,970,3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3%;反对票为6,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7%;弃权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议案审议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2778%;反对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722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2、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62,970,3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3%;反对票为6,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7%;弃权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议案审议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2778%;反对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722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3、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62,970,3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3%;反对票为6,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7%;弃权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议案审议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2778%;反对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722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4、审议通过了《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62,970,3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3%;反对票为6,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7%;弃权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议案审议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2778%;反对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722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5、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62,970,3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3%;反对票为6,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7%;弃权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议案审议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2778%;反对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722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6、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62,949,2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3%;反对票为6,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7%;弃权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议案审议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2778%;反对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722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7、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62,970,3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3%;反对票为6,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7%;弃权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议案审议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2778%;反对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722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扬州邮都园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62,970,3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3%;反对票为6,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7%;弃权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议案审议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2778%;反对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722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9、听取了《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非表决事项)。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法律顾问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指派余春江律师、何云霞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关于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
已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一)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