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99 证券简称:科林环保 公告编号:2018-022
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 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18,436,363.13元,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按税后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
公积1,843,636.31元,本年度留存可分配利润为16,592,726.82元,本年度累
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2,114,441.99元。
公司拟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89,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780,0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上述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148,334,441.99元结转以后年度。
二、审议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
该事项提交至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长远利益,
同时也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相关说明
1、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鉴于公司目前的经营能力及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其进一步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3、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4、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若股本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