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辉丰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3
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上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上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召开时间: 2014年8月12日(星期二)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8月11日--2014年8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4年8月12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11日15:00--2014年8月
12日15:00。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大丰市人民中路92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仲汉根先生。
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分别刊登在2014年7月28日的《证券时
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本
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202,751,761股,占公司股本总额63.65%。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共计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76,296,581股,占公司股
本总额的55.3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26,455,18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8.30%。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
市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 37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4,454,2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6.99%。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关于续聘会计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202,538,87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
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5%;反对49,89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
(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弃权 162,991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12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 %。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4,241,389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382%,反对49,8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145%,弃权162,9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473%。
2、审议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202,538,87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
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5%;反对59,89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
(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弃权 152,991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9,12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 %。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4,241,389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382%,反对59,8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174%,弃权152,9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444%。
3、审议 《关于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202,541,57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
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6%;反对59,49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
(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弃权 150,695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6,82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 %。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4,244,089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390%,反对59,4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173%,弃权150,6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437%。
4、审议《关于公司二〇一四年度配股发行方案的议案 》
4.1、配售股票种类、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票202,539,45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
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5%;反对198,432股,占出席股东大
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弃权 13,870股(其中,
因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