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1-009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五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6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董事周林林先生、独立董事胡凌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公司监事、高管等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谢建勇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第一项、 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 2020 年度总
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第二项、 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 2020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
时 报 》 、 《中 国 证 券报 》 、《 上 海 证券 报 》 、《 证 券日 报 》 和巨 潮 资 讯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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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三项、 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 2020 年度财
务决算的议案》;
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9.55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0亿元,本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73.04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38.08亿元。
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四项、 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 2020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按照2020年12月31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2,164,016,313股(总股本2,175,736,503股扣除存放于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11,720,1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0元(含税),共计派发324,602,446.95元,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208,491,161.99元结转至下一年度。本年度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派总额。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回报计划(2019年-2021年)》等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 案发表独立 意见,详见 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巨潮资 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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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五项、 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 2020 年度内
《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六项、 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控股股东及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谢建勇、谢建平、谢建强回避表决;
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及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七项、 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 2021 年度审
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聘任其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授权公司董事长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署相关审计服务协议,并确定具体的审计费用及相关工作安排事宜。
公司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度审计费用140万元(含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费用)。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聘用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八项、 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 2020 年度证
《关于2020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及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九项、 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 2020 年度董
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请见2020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2020年年度报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毛美英女士、周岳江先生、胡凌先生提交了《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十项、 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 2020 年年度
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2020 年 年 度 报 告 》 刊 登 于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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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十一项、 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 2021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谢建勇、谢建平、谢建强、施服斌回避表决;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十二项、 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 2021 年
度信贷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计划的议案》;
公司预计 2021 年度公司及各子公司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远期结售汇等授信业
务总额度最高不超过 43 亿元人民币。
公司可根据各银行的合作条件,在不超过信贷总额度的情况下,适当调整各银行信贷额度。若出现未在上述计划内的新增银行,其信贷额度不超过总授权额度的 10%。
且公司决定为全资子公司永强(香港)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 YOTRIO CORPORATION(美国永强)的银行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分别为 2,000 万美元、1,500万美元,担保期限均为 1 年。
为提高资金运用及决策效率,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报董事长批准后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与各金融机构商讨有关具体授信及融资业务等事宜,并在上述额度限额内决定资产抵押、公司与各子公司之间的互相担保等事宜,并代表公司签署有关协议。
本项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
日止。
《关于公司2021年度信贷额度的公告》及《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 案发表独立 意见,详见 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巨潮资 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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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十三项、 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远期
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公司授权远期结售汇领导小组在不超过预计接单金额之80%额度内进行远期结售汇等相关金融衍生品业务。
本项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
日止。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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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项、 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银行合作开
展保理业务的议案》;
为缩短应收账款回笼时间,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会议同意开展保理业务,业务规模不超过5,000万美元(可循环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与相关银行及保理机构洽谈并办理保理业务合作具体事宜。并在上述额度限额内决定公司与各子公司之间的互相担保等事宜。
本项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十五项、 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证券投资管
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的证券投资及相关信息披露行为,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和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原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浙江永强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管 理制度》全文 详见巨潮资 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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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项、 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金进
行证券投资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