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88 证券简称:金固股份 编号:2021—045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邕宁区人民政府签订阿凡达低碳车轮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2021年11月12日,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固股份”或“公司”)与广西省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邕宁区政府”)签订了《金固“阿凡达”低碳车轮项目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公司及公司相关方出资在南宁设立项目公司,投资建设并运营“阿凡达”低碳车轮项目生产基地。
2、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投资事项的批准权限在本公司董事长权限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二、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实施主体:金固股份在邕宁区行政区域内设立的控股且独立核算的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以下简称“项目公司”),目前项目公司暂未设立;
2、项目内容:依托金固股份自有知识产权和专利技术,建设“阿凡达”低碳车轮项目,主要生产“阿凡达”低碳车轮;
3、合作方式:金固股份及金固股份相关方出资在南宁市邕宁区设立项目公司,投资建设并运营金固“阿凡达”低碳车轮项目生产基地。
4、投资规模:金固股份及金固股份指定方首期拟向项目公司实缴出资人民币2.55亿元,后续将根据项目公司建设运营需要增加投资额;
5、资金来源:现金出资,来源于企业自筹。
三、《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金固股份及金固股份相关方出资在南宁市邕宁区设立项目公司,投资建设并运营金固“阿凡达”低碳车轮项目生产基地。
2、金固股份及金固股份指定方首期拟向项目公司实缴出资人民币 2.55 亿元,
后续将根据项目公司建设运营需要增加投资额;
3、项目公司获得的扶持资金必须用于正常的企业建设、经营发展、购置设备等方面使用,不得用于发放员工工资、奖金及股东分红等(不含人才奖励)。
4、公司承诺向邕宁区政府提供的项目情况的信息及项目背景资料均真实、全面、合法有效。
5、公司协助项目公司依法办理可研、环评、能评、安评等相关手续,支持项目公司按照有关部门批准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6、公司同意,项目公司在生产经营期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7、公司承诺未经邕宁区政府同意,金固股份自项目公司注册在邕宁区之日起 10 年内不得将设备搬离南宁市。
8、公司承诺,委派具有相应能力的核心管理和技术团队(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长、总经理、总工程师等)到项目公司任职。
9、本协议签署生效后,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致使其不能履行,则协议任何一方有权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通知协议对方,解除本协议,而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10、凡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提出仲裁申请,按照仲裁申请时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11、本协议一式肆份,邕宁区政府、金固股份双方各执贰份,自邕宁区政府、金固股份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经金固股份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予以批准后生效。
四、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
公司发展的战略目标是基于“阿凡达”技术,使公司成为全球领先的车轮生产企业。
随着阿凡达产品的批量投产,公司将聚焦车轮产业的发展,使阿凡达车轮迅速扩产,在全国,乃至全球布局阿凡达车轮生产线,满足市场需求。公司初步计划至2025年布局3-4个阿凡达生产基地,多条阿凡达生产线。(上述计划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阿凡达生产线布局,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不确定性,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存在的风险
该项目是由项目公司运营的,若项目公司未能及时成立或业务未能顺利开展,会影响本投资项目。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阿凡达车轮的产能,满足市场需求,为公司创造更大的商业价值。本次投资事宜,符合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
该项目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但可能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有一定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金固“阿凡达”低碳车轮项目投资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