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 股网下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重要提示
1、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不
超过3,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238 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
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根
据初步询价申报结果,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8.60
元/股,网下发行数量为6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0%。
3、本次发行的网下发行申购缴款工作已于2010 年9 月27 日结束。参与网
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缴付的申购资金已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验资,本次网下发行过程由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对此出具了专项法律
意见书。
4、根据2010 年9 月21 日公布的《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参与网
下发行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送达最终获配通知。
一、网下发行申购及缴款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7号)的
要求,主承销商按照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询价对象名单,对参与网下申
购的配售对象的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依据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资金
有效申购结果,主承销商做出最终统计如下:
经核查确认,在初步询价中提交有效申报的51个股票配售对象均按《发行公
告》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了申购款,有效申购资金为678,588万元,有效申购数量
为17,580万股。2
二、网下配售结果
本次网下发行总股数600万股,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比例为3.4129692833%,
申购倍数为29.30倍,最终向股票配售对象配售股数为599.9981万股,配售产生
19股零股由主承销商包销。股票配售对象的最终获配数量如下:
序号 配售对象名称
有效申购数
量(万股)
实际获配股
数(万股)
1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300 10.2389
2 东风5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560 19.1126
3
方正金泉友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网下配售资格截
至2015 年5 月21 日)
100 3.4129
4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440 15.017
5
国泰君安君得利一号货币增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网下
配售资格截至2013 年10 月10 日)
600 20.4778
6
华安理财1 号稳定收益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015 年6
月22 日)
600 20.4778
7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600 20.4778
8
华泰紫金鼎步步为盈子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网下配售资
格截至2013 年10 月22 日)
120 4.0955
9
华泰紫金优债精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网下配售资格截
至2017 年5 月11 日)
200 6.8259
10
华泰紫金现金管家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网下配售资格截
至2017 年8 月20 日)
160 5.4607
11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600 20.4778
12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自营投资账户 400 13.6518
13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投资账户 200 6.8259
14 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投资账户 600 20.4778
15
大通星海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网下配售资格截至
2014 年6 月25 日)
160 5.4607
16
中银国际证券中国红基金宝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网下配
售资格截至2014 年12 月11 日)
600 20.47783
17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投资账户 600 20.4778
18 江海证券自营投资账户 100 3.4129
19
受托管理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
险产品
600 20.4778
20
受托管理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连—理财产
品
100 3.4129
21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增值投资产品 300 10.2389
22 受托管理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稳健型组合 200 6.8259
23
受托管理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险分
红
600 20.4778
24
受托管理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个险万
能
600 20.4778
25
受托管理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连—个险投
连
400 13.6518
26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策略投资产品 300 10.2389
27
受托管理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险万能产品(网
下配售资格截至2010 年12 月31 日)
100 3.4129
28
受托管理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网
下配售资格截至2010 年12 月31 日)
100 3.4129
29 兵器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600 20.4778
30 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300 10.2389
31 申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自营投资账户 100 3.4129
32 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自营投资账户 200 6.8259
33 湖南华菱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自营投资账户 300 10.2389
34 国泰金鹿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二期) 600 20.4778
35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九组合 100 3.4129
36 国泰沪深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00 3.41294
37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一组合 100 3.4129
38 摩根士丹利华鑫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600 20.4778
39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三组合 200 6.8259
40 泰达宏利市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00 3.4129
41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二组合 600 20.4778
42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七组合 180 6.1433
43 国投瑞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600 20.4778
44 华富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00 10.2389
45 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100 3.4129
46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100 3.4129
47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500 17.0648
48 中原信托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300 10.2389
49 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自营投资账户 600 20.4778
50 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600 20.4778
51 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160 5.4607
注:
(1)上表内的“最终获配数量”是以本次发行网下配售中的配售比例为基础,再根据
《发行公告》规定的零股处理原则进行处理后的最终配售数量。
(2)表中股票配售对象可通过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应退申购多余款金额。如有疑
问请股票配售对象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三、冻结资金利息的处理
股票配售对象申购款(含获得配售部分)冻结期间产生的利息由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按《关于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问题的通5
知》(证监发行字[2006]78号)的规定处理。
四、持股锁定期限
股票配售对象的获配股票应自本次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3个月后方可上市流通,上市流通前由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冻结。
五、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上述股票配售对象对本公告所公布的网下配售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
的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电 话:0755-22625640、22627926、22625475
联系人:姜英爱、刘俊佑、曹敏、邓舟
发行人: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