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20-055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并撤回申请材料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塔食品”或“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材料的公告》,决定终止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申请撤回申请材料。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概述
1、2020 年 3 月 2 日、2020 年 3 月 20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临时)、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2020 年 5 月 26 日,公司发布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
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01090),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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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了审查,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2020 年 6 月 18 日,公司发布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就公司提交的《烟台双
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1090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终止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中的“万吨白蛋白提取综合加工项目”和“万吨豌豆功能低聚糖提取加工项目”的项目用地暂未落实,且其审批进度无法确定,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发展规划等内外部因素,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并与保荐机构等多方沟通,经公司董事会慎重研究,同意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终止本次发行事项。
三、终止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审议程序
2020 年 7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临时)、第五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材料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此次终止并撤回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主要是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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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 司的正常业务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是公司综合考虑未来发展规划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四、终止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临时)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临时)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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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