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19-032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5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在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江滨东大道138号)八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张杰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独立董事舒敏先生、何美云女士、郑勇军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10,393,479.02元,较去年同期下降9.42%;实现利润总额242,312,892.77元,较去年同期下降50.5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5,341,369.33元,较去年同期下降63.6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与会董事经审议一致同意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如下:
以2018年12月31日已发行的总股本894,10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鉴于公司正在实施股份回购事项,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若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假设以201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894,100,000股扣除回购股数1,147,700股为基数,预计共分配现金股利44,647,615元。具体以实际权益分派情况为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了认真的自查和分析后认为:公司对于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出具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上述报告和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出具了独立意见,《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到期可以续聘。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完成本年度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并作了全面客观的评价,建议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已经事前认可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并对该事项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支付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在2018年度内,公司支付独立董事每人年度津贴人民币6万元(含税)。2019年度,公司支付独立董事每人年度津贴为人民币6万元(含税)。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已经事前认可并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郑秀花女士、吴斌先生、孙臻女士及张忠梅先生回避表决,其余5名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19年至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与会董事一致同意《未来三年(2019年至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独立董事对股东回报规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与会董事一致同意聘任胡斌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经认真审议,决定在2019年5月20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详见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3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